第1276页

“旭爷三思,现在亲王忽必烈的势力正大。想必昨天夜里您也看到了,居然没有一人理会城内皇后的邀请,而我们杀了他,这天下必然大乱。这于我极端不利,搞不好蒙哥三父子就回来了,那我们就更加得不偿失了!”

赵旭点点头,虽然他不善于分析但也感觉哈桑的话说的极有道理。此刻虽然不让他杀亲王忽必烈,但使使坏这对于赵旭来说,却是件轻松的事情。

“军师说的是,这老混蛋还有留下的价值。不过我们也不有让他好受,我这就进城去,让皇后海迷失告诉孛儿只斤班秃,只要老混蛋愿意,那么他就可以带人走。不然……”

显然,如果不然的话,孛儿只斤班秃只会把这笔账记在亲王忽必烈的头上。到时遇到难题的就不是他赵旭了,而是被他称为“老混蛋”的,他的岳父大人。

“旭爷之见实在是高明无比的,如此的话我们扶上的监国亲王,不过是个让其他蒙古贵族与将军们看不起的乌龟。想来那个孛儿只斤班秃只带那么点人来,必然有他们过人的本领,而亲王忽必烈不过几千兵马,到时我们不说话,就只剩下他自己去对抗了!”

第66章 歹毒的心肠

赵旭带着哈桑直接进了城,这一次他把贺齐留在了城外,还吩咐刘千小心听从贺齐的吩咐。可就在他急着赶向皇宫的时候,大道旁突然窜出一匹马来。

“唏溜溜……”

赵旭胯下骑的是聪慧的阿拉伯马,它们不像是那种温血的“出口型最战马”。作为热血马,阿拉伯马具有聪慧、极速的特点。也正是因为太过于聪明,所以阿拉伯马在战马系列之中,并不是最好的马种。根据世界骑兵发展的历程来看,热血马与冷血马杂交出来的温血马才是最好的战马。

比冷血马聪明、比热血马坚韧,尤其在热兵器开始普及的时代里,温血马作为战马有着明显的优势。“出口型最战马”,当然是这时除过“华夏帝国”军队装备的“最战马”以及飞火燃天兽的“天马家族”,就没有更好的战马了。

不过阿拉伯马的聪明,大概是相当突出的。面对突然窜出来马,它倒是来得及长嘶一声,在人立而起的同时,还没有把赵旭给摔下马去。

“你混蛋!”

赵旭骂了一句,伸手就去拽自己腰上的左轮手枪。从今天早晨开始,一枪毙了个蒙古大将之后,赵旭对于这种武器实在是太过于满意了。一枪下去,甭管有没有头盔,都会爆掉脑袋。这是使用箭形弹以及滑膛枪特有的结果。

固然箭形弹远了容易失稳,滑膛枪远了缺乏准头,但未来的125毫米坦克炮,却多数都是滑膛炮。除过因为炮射飞弹的需要之外,更重要的是滑膛炮的炮弹有着极高的初速。至于箭形弹,事实上贫轴尾翼稳定脱壳穿甲弹,是世界上穿甲能力最强的弹种之一。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滑膛燧发枪的时代,尾翼稳定箭形弹事实上比之圆球形的弹丸要有效的多。

“旭爷,慢着!”

就在赵旭拽出来左轮打算杀人的时候,一旁的军师哈桑叫了一嗓子。别看他的眼睛不大,但那小眼睛可聚光的狠。一眼就被他看到,那个冲出来的人手里同样掂着一枝左轮枪模样的武器。不过他没有瞄准赵旭,反倒是隐在自己的身边。而且几乎冲撞之后,他就停在一边,眼睛看着赵旭但什么话走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