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艰苦磨练,就使赵伏波掌握了这种枪术,他缺乏的唯一在实战中继续磨练枪术的机会。
可惜他手中的白蜡杆大枪,与那柄供在家中的大枪相比,又软得过了份,“劲”也远不如那杆大枪里的劲灵活。
或者有一天,那柄大枪能成为他的武器。也许到那时他知道这柄枪的过去的话,就会明白那是一杆有着什么威名的大枪了。
仅仅一个冲锋,打头的赵伏波手中大枪就已经连接把三个阿拉伯强盗挑于马下。诸位读者也许会有疑问,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如何会如此孔武有力。
其实赵伏波距离孔武有力的年纪还远着呢。
他的优势在于,混血给予了他比中原人更加强壮高大的身体。
五年苦练的枪技,恐怕在整个中东地区,也没有一个人真正懂得如何对付中华枪法。更别提马车防御阵里的弓手,一个劲的不断放箭,严重扰乱了强盗们的攻击。
这时人数仅仅只乘下不到二十的强盗们,显然处于一个极尴尬的境地。前面的大车阵仅仅只有一个狭窄的缝隙易守难攻,那儿的英格兰长弓手还在不停的放箭。
而与他们刚刚交锋的几个人这时处于他们背后的位置,无论对付起哪边,都是一个两面受敌的绝死之地。
“吁……”
这时赵伏波已经带着自己的几个手下重新调转了马头,打算进行下一次的冲击。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马丁老头买来的两个马穆鲁克之一,也已经阵亡在沙场之上。
“嘣……”
身边传来弓弦的轻响,他惊讶的转过头,却发现粗壮的穆克身边居然是那个小约翰,依然在不依不饶的向那些强盗射着箭。
“不错,小约翰是好样的,来吧,我们再冲一趟……”
长笑声中,白蜡杆大枪在手中一摆,带着余下的几人一起向剩余的强盗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