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进了骑队,这批将士明显地剽悍起来,身材魁梧不说,看起人来也满目凶光。应该是闯王军精锐的精锐。
可战争是一种艺术,光靠凶并没什么用。需要纪律、训练。
而这只骑兵的纪律好象不大好,一跑起来乱糟糟的,没有任何队型,只跑了不到二十里,队伍就乱了起来。军官找不到士兵,士兵找不到军官。到处都是马嘶和军官咒骂的声音。
更重要的是,这些士兵的骑术那叫一个臭。即便以很低的速度行军,还是有人落马,被踩得乱叫:“狗日的,别靠过来,老子腿断了。”
“哈哈,断了才好呢,老子饿了,砍你的腿下来烤着吃。”
也可以理解,起义军中的将士大多是农民出身,让他们牵头牛没什么问题,要想从一个步兵变成合格的骑士,却有些勉强。就算有得力的军官,要想将一群散兵捏合成北方草原那样的强力骑兵,没有三年只怕不行。
还好高原小队诸人前一段时间训练了些骑术,高原自不用说,王滔家本养有骡子。骡子和马区别也不算大。至于其他四人,比起其余闯军却要强上许多。加上又在前面带路,没受到波及,否则还真要被挤散了。
到通许还有这么长的路,要这样走下去,只怕天黑都跑不到。
“蛮子大叔,前方好象有敌人探子。”黄镇也热得厉害,他身材瘦小,又驮了一身铁甲,被压得焦躁,说起话来,满嘴吐着热气。
高原点点头:“看到了,我们加快速度冲过去,把敌人探子赶走。再这么慢吞吞走下去,也不知道何时才能碰到敌人的辎重队。”
黄镇大喜:“正合我意。”
话还没说完,就有一骑冲了出去,正是王滔。他早在后面憋得郁闷,听了高原的话,手中长矛一抖,“我去杀了他们。”
“哈哈,王滔你也太着急了。”高原一笑,“驾!”一声带着其余五人,以一个完整的骑兵战术小队的模样冲了上去。
六人以王滔为箭头,宛若一只长箭,呼啸一声,在地上腾起一道黄烟。
高原小队这一动,后面的队伍也跑了起来,只片刻,千军万马起动,黄沙滚滚,直冲云霄。
跑不了半里路,前方树林里有两个黑点冲了出来,飞快打马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