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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翰与高顺亦去收拾行装,徐晃则去为其装备一些轻便的口粮。这次去羌胡,文翰并不打算带太多粮食,一来要分兵护卫,二来又会拖慢整支黑风骑的行动力。文翰打算以战养战,掠夺羌胡人的粮食。竟然羌胡人敢用大汉的年轻女子当做双脚羊,文翰也不必与这些异族客气。当然,文翰没吃人肉的习惯,羌胡境内尽是大草原,羌胡人圈养了许多牛羊。到时可以,掠夺来食用。

数个时辰后,在临河城外。文翰、关羽、高顺站在一支个个穿着漆黑鬼脸铠甲,头戴阎罗盔,黑炎护腰带,手执刃射寒光铁枪,背后皆有三石木弓的队伍前头。关羽骑着黑龙驹,文翰骑着踏云乌骓,高顺亦有一匹不差的黄鬃马。文翰带头,喝完壮行酒,摔破酒碗,领头奔去。关羽、高顺跟在其后,二千八百黑风骑好似浑身冒着黑色杀气,亦是随着三位将领纵马奔动。

“黑风骑原本就强得可怕。不知待他们回来后,又会是成为一支怎样的骑兵。不凡汝又会有何变化。真是让人期待啊。”

徐晃伫立在临河城上,观着他们离去,语气期待地囔囔道。

临河与羌胡境,以阳山为界分隔。阳山地势险峻,海拔足有一千米,山里中又有许多食人野兽,平时少有汉人会来。而羌胡人崇敬大自然,不似汉人以食米粮为主,他们喜爱吃肉,以肉为主食,住在阳山附近的羌胡人,时常过来打猎,不怕那些食人野兽。羌胡人又常以野兽搏杀,所以民风十分彪悍,且崇敬武力强者。

当下无话,文翰领军跑了又是二三个时辰左右,刚好赶在天黑前上了阳山。夜晚的森林黑得恐怖,伸手不见五指,四处都能听见野兽吼叫。文翰一行人,找了一处靠河边的空地生火休息。这林中夜晚不宜赶路,否则很容易遇到野兽的袭击,而且阳山地势险峻,一有不慎就很容易会掉落山中大坑,或是掉落山崖。

文翰与其麾下人,在河岸边休息各有各事,一些人去拾木材,一些人借着火光捉鱼,一些人肚子饿了,先吃口粮。一些人则在轻松地聊着天。一些人则去放马吃草。亦有一些人,被关羽令其戒备四周情况。

文翰全身筋肉都在疼痛,不过却是咬牙忍着,在他铠甲白袍内,正穿着一副重达二十斤的内甲。生存在这乱世,文翰深知自身定要有一定的保命功夫,在后世他虽是顶级特务,但来到这东汉末年,英雄辈出的年代。

他那特务的本领根本不够用。所以,文翰十分注重提升自身的本领,他不敢奢望像那些武侠小说,忽然遇到一个牛叉得傲视天下的师父,或是武功秘籍,练个四五年,就能武艺突飞猛进。战遍天下无敌手。

比起这些,他更相信勤能补拙。所以平时他就有穿着十斤内甲,作为负重。不过,受到了吕布的刺激后,他变得更狠了,十斤重量已不能满足他的期待,所以这次换了一副二十斤的内甲,没想到这只穿了一天,身体就受不了,全身肌肉筋骨都好像在向他抗议,那又酸又痛的感觉,时刻刺激着文翰的神经,令其脸色并不怎么好看。

“不凡贤弟,若是辛苦,就脱了这内甲。有时急功近利,会反得其所。”

关羽拿着一根插着烤鱼的树枝,向文翰递了过来。其实,关羽早就留意到文翰一直有作这负重的训练,刚才看到文翰的身躯有些颤抖,便猜到其定是加大了内甲的重量,怕其会因负重厉害,伤了身体,不由开口劝道。

“呵呵。无妨。这穿着穿着就会习惯的。若是太容易就放弃,反而会造成一个阴影,日后想再突破就难了。坚持下去,就能征服它。”

文翰洒然笑着,接过树枝,咬了一口烤鱼。鱼腥味很重难闻,一般人这样吃,肯定会吐出来。文翰却没有,反而用一享受的态度去咬嚼。

“不凡贤弟。有时候吾真是好奇,汝这坚韧的性格是如何炼出的。平时很少听汝说过汝的身世童年。周珑大哥曾与吾简单说过,但吾却是知道,那不是真实。

以汝这视身边人如血肉的护短性格,若是汝的家族真被权贵灭族,汝定会与之搏命。宁死也不会逃走。即使为了报复暂苟且偷生,以汝现在的实力,还有那满腹的韬略。只要非是丁刺史那般的权贵,汝定会千方百计地要与之拼命。甚至连命都可以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