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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先生的许可后,陈默然感激地看了一眼梁谓先,尽管两人先前存在着争执,但最终在这一点是却是有着共同的看法。

“先生,为什么美国人在世界上众多审判制度中,唯独选中陪审团制度,而且守着不肯放呢?当然,你也知道,陪审团制度并不是美国人的发明,它的产生远早于美国的诞生。在中世纪的英国,司法相当黑暗,监狱形同地狱,屈打成招比比皆是。十二世纪以后,逐步建立了陪审制度。美国独立之后,建国者们即将陪审制度作为宪法的一部分肯定下来,此后的宪法修正案又作了进一步的补充。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佛逊就认为,这种审判制度在维护自由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要重要。确立这样一个制度,它的立法精神就在于防止联邦政府和政府的官员滥用职权,践踏人民的基本自由。”

在沙发上有些如坐针毡的司马站了起来,陪审团的优点自己非常清楚,陪审员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作出的判断。他们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他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所以最没有除了他们应该考虑的证据之外,非考虑不可的其他因素。当然,这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社会是自由的,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这些原因正是自己当初在西北推行仲裁团制的原因,只不过自己没有坚持到最后,最后自己犯下了一个错误,像很多人犯的错误一样,抓大放小,在所谓的大原则上不让步,所谓的不起眼,但却恰恰是最重要的地方,做出了不应该做的让步。

司马冲着陈默然做了一个手势,“继续!”

“先生,用陪审团即是仲裁着,同样是监督者,只有让民众参加其中,方能让他们相信法律的公正,现在我们的问题不在于引入陪审团制,我们本就拥有陪审团,在诉讼法上早已详细列出了陪审员的资格条件与筛选条件,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如何结束现在的这种陪而不审的局面!”望着陷入沉思的先生,陈默然的眼中带着一丝期待。

重坐到沙发上的司马直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那你来说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修宪!”

第55章 代价

“修宪!”极其简单的两字在几乎如惊雷般在房间内回响着,震的所有人都惊讶不已,甚至于有些瞠目结舌看着陈默然,没有人相信他竟然会说出这么两个字来,宪法是共和中国的根本之法,无论是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轻碰!

“……要保存你们的政府,要永久维持你们现在的幸福状态,你们不仅不应支持那些不时发生的跟公认的政府权力相敌对的行为,而且对那种要改革政府原则的风气,即使其借口似若有理,亦应予以谨慎的抵制。他们进攻的方法之一,可能是采取改变宪法的形式,以损害这种体制的活力,从而把不能直接推翻的东西,暗中加以破坏……当我们的宪法面临挑战时,我们必须要面对一个问题,是保卫他还是悍卫,我想四万万六千万国民,所做出的选择是悍卫宪法的不可动摇性!”

先生在告别演讲时,曾经对此再三强调过,让国民警惕任何人试图对宪法的修改,甚至不惜地告诉国民,当宪法受到挑战时,人们应该选择悍卫它,而非更改他。自清末起,中国渐渐强大的地方势力,是影响这个国家实现再次统一的根本问题,而现在的统一更多的是以对国家根本宪法的认同为基础,才令中国有了一个全国性政府。在即便是在现在看来,当时在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把有着严重利益冲突的中央与地方结合为一个有着一定中央集权的国家,几乎就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而这恰恰是现在国人珍视这部宪法的根本原因,这部宪法的制定挽中国于危亡、于内战边缘,是全中国各省代表与国会两院议员共同协商制定,身为会议主席的司马以他崇高的声望和巨大权威,为中国宪法的顺利诞生准备了条件。他在制宪的过程中,却不愿意充分使用他的权威,尤其是身后的武力威慑。

当时参与制宪会议的众人第一次认识到妥协的艺术,经过妥协,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解决了,大省和小省的矛盾解决了,中央有中央当然之权,军权、外交、交通、币制、关税。地方有地方当然之权,自治范围内是也。属之中央之权,地方固不得取之,属之地方之权,中央亦不得代之也。故有国家政治、地方政治,实无所谓分权集权也。在参议院里所有各省将有同等的代表名额,小省享有同大省平等的表决权,众议院的代表名额将按人口比例分配。大省获得了与自己人数相称的应有权力。

一定程度中,共和九年后的中央政府得已稳固,中央政策得实施,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央政府的建立是各省承认的结果,而承认的根本就是第一次在宪法中巩固中央、地方的权力,确定中国的权力体系,人们珍视这部宪法,就是因为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建于协商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建立的宪法,而且宪法中贯穿的共和原则,即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原则,司法独立的原则,公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的原则,保证了中央政府无法摆脱人民以及地方的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