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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拔出烟袋叹口气道:“你看看城外的大军,没有五万也有三万,这还只是他们的先锋部队,后面不知道跟着多少万呢,咱们甘州城只有不到八千人马,凉州那边再见死不救,咱们哪还有盼头啊,唉,能多吃一顿算一顿了,我十五岁当兵,到现在快七十了,也活够了……只可惜了这城中数万百姓,突厥大军破城后必然屠城三日,这是他们的规矩。”

元封骇然,沉默不语,老兵也不再说话,又点了一袋烟,烟锅子在黑暗中一明一暗,映出他苍老的容颜。

忽然一阵脚步声传来,传令兵小跑着过来道:“张头,指挥使传你。”

张三是元封的化名,由于他担任曹俊的卫队长,所以被大家称为张头,听到指挥使传唤,元封赶紧整理衣装,跟着传令兵下城去了。

来到指挥使府,里面灯火通明,一班文武官员正愁眉紧锁坐在一起开会,王威站在上面道:“今日一战我军死伤甚多,滚木礌石也不够用了,援兵更是遥遥无期,据细作通报,来攻打咱们的是东察合台汗国的前部,他们曾在一月前攻破肃州,屠城三日鸡犬不留,咱们的实力还不如肃州,所以此战胜算极少,不如趁着敌军大部未到,速速回撤凉州再做计较。”

众人都点头称是,王威又道:“咱们一走,敌军必然来追,所以必须留下一支人马牵制他们,最好趁今夜出击,打乱他们的营盘,咱们才好趁乱撤走。”说着将目光投向刚走进来的元封。

“你过来。”王威将元封唤道跟前,向大家介绍道:“这位是指挥使大人的亲兵队长张三,白日一战大家都看见了,骁勇无比有胆有识,本将以为殿后之责非他莫属。”

殿后是个九死一生的差事,大家当然毫无异议,王威道:“咱们甘州骑兵不多,只有一个营,魏千总战死后群龙无首,就交给张队长统带吧,后半夜出击,张千总还有什么要求想提么?”

元封有些手足无措,突然之间就升级成了千总他还不能适应,片刻后才镇定下来道:“我要最好的战马,最好的盔甲和武器,最好是这种玩意。”说着将腰间的火枪拿了出来。

众人看到他的火枪却都摇头,王威道:“这种火枪只有不好,射的又慢又近,还好炸膛,只有抵近了打才有效,咱们当兵的都不喜欢用,你想要的话库房里还有几百支,都拿去好了。”

王威当即差人带元封去兵器库里挑选,铠甲兵刃随意取用,反正他们也带不走了,不如全留给元封使用了,在这里元封见到了王威口中那种不好用的火枪,果然是粗笨不堪,又长又重,用火绳引火,弹丸如雀蛋般大小,根据管武库的小官说,这火枪射速太慢,远远比不过弓箭,和弩差不多,虽然穿透力甚强但重量比弩大多了,所以军中并未装备,这些火枪已经放了十几年了都没用过。

元封不管那些,尽数接收了便是,魏千总留下的骑营也划给他节制,八百名西北汉子在城内小校场伤列队接受元封的检阅,看到手刃突厥大将的元封,汉子们齐刷刷拱手行礼,西北人最敬重好汉,元封帮他们报了魏千总的大仇,自然赢得了他们的尊敬。

曹俊和甘州的一帮文武官员已经打点好了行装,他派人通知元封,寅时出击偷袭敌营,务必牵制住敌军,给他们留出安全撤退的时间。

寅时一到,甘州西门悄悄地打开,八百精骑鱼贯而出,每人右臂上都缠了一块白布,头盔上插着白羽作为识别,除了长枪和马刀之外,又带了引火之物,马蹄包着布,人嘴里衔着枚,不闻号令之声,但闻人马之行声。

摸到距离突厥大营三里之外,骑兵们才发动了冲锋,突厥大军白日酣战一场,早已人困马乏,他们完全没料到甘州军竟然有胆夜袭,营寨扎的马马虎虎,一个冲锋就杀进去了,甘州骑兵们四处杀人放火,天寒地冻,穿着单衣的突厥军从帐篷里钻出来,只看见到处是火,到处是人影乱窜,根本看不出敌军有多少,顿时大乱起来。

夜袭就是有这点好处,天色黑暗可以以少胜多,虽然突厥军人数众多,但是仓促之中失去了指挥,几万人如同没头苍蝇一般乱窜,自己就把自己冲散了,元封领着八百骑兵一路冲杀,竟然毫不费力就冲到了中军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