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进!”薛景仙扯开嗓子,喊得声嘶力竭。
这一刻,他完全忘记了自己肩头的使命。也再顾不得读书人的斯文。只想用尽全身力气,将心中的狂热喊出来,喊出来,大声地喊出来。
“进!”“进!”“进!”“进!”追随薛景仙一道前来的钦差护卫也完全迷失于战场上的热浪中,根本想不起刚才是谁,被吓得几乎纵马逃命。更狂热的是那些被薛景仙高价雇佣来的刀客,饶是已经见惯了鲜血,他们依旧一个个挥舞着手臂,喊得声嘶力竭。仿佛如果自己稍有懈怠,就分不到薛景仙事前许诺的金子一般。
这趟安西之行,即便没有金子,刀客们也觉得值了。以前光是从别人嘴里听说大唐如何如何,强汉如何如何,却从没亲身体验过。今天,他们与护卫们一道,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身为唐人的骄傲和威严。
是的,他们都是唐人。天底下信仰最不虔诚的一伙。有人家中供着佛祖,有人家中供着真武道君。有人家中供着匠神鲁班。有人家中甚至把赵公元帅和孔老夫子并肩而立。他们喜欢逢庙烧香,见神磕头,只要对方传说中能够为自己提供保佑。与对面的大食圣战者相比,他们简直可以说毫无信仰。然而,一个“唐”字,却可以让他们所有人热血沸腾。
每一个唐人心中,都站立着唯一的一个神明。不是真主,不是上帝,不是一团火焰或者一团混沌,更不是哪个蹲在寺庙里故作高深的土偶木梗。
他们真正信仰并会为之付出一切的,是自己记忆里的祖先,是自己身体里的血脉,是自己背后已经屹立数千年,并且将永远屹立的巍巍华夏。
这一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霍去病,深入大漠,封狼居胥。
这一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班定远,万里觅封侯,无须生入玉门。
他们走到哪里,就会把文明带到哪里。像火把一样,照亮周边沉沉黑暗。让四方蛮夷感受到唐人的文章之美,胸襟之阔,武力之强,百业之盛。
他们站在哪里,华夏就在哪里。
听着周围山呼海啸般的呐喊,王洵同样心情激荡。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大唐重甲步卒列队冲阵。然而,像今天这般,以区区两千五百人组成的三个锥形阵列,直捣对方中军,将数倍与己的敌军砍得人仰马翻的场景,却是在梦里都没有想到过。
比呐喊声更令他如醉如痴的,是视觉上带来的冲击。
那陌刀,那长槊,那一步步稳稳前进的动作,那平静而华丽的节拍。那队列与队列,士卒与士卒之间的娴熟配合。猛然间,让他如遭醍醐灌顶。
凭借严格的训练和精妙的配合,重甲步兵完全可以与敌军的骑兵正面硬撼,并且可以干净利落的击败他们;长槊手和陌刀手,临战时无须考虑来自侧面和后方的敌人,只要能保持队形的齐整,就能保证自己的安全;骑兵冲击时声势浩大,但如果速度优势被克制,威力就无法正常发挥;真正的良将,往往会利用战场上一切有利条件,发挥己方的长处,压制敌方的优势……
这些话,当年在白马堡中他都曾被逼着记得滚瓜烂熟。然而直到今天,他才明白,当年自己从封常清、周啸风等安西前辈手里,到底学了些什么!不远处战场中央,此刻正挥舞着陌刀带队前进的李嗣业,等于在亲自示范,给王洵上了一堂生动的临阵指挥课。让他这个懵懂少年,半瓶子醋将军,终于能窥探到兵法的堂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