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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宋[校对版] 赤虎 2007 字 2023-03-15

明白了,原来码头区比较混乱,州衙搞不定,干脆就把这片区域划给县衙,而县衙也一直搞不定这片区域,这也是可想而知的,码头区客流量很大,依县衙的人手以及行政能力,不可能理清这团乱麻。

但是,码头区的油水又摆在那里,真要把这片区域弄好了,附近几条县衙负责的街道就可以借助时穿这个东风承包出去,县衙小吏的灰色收入就能大大提高。为此,整个衙门对时穿接管码头区充满期待,毕竟这是位传说级的猛人啊,为了激励他,县衙不惜把手中仅剩的油水——西大街拿出来犒赏。

治安承包、国民警察,这似乎是西方概念。据说在现代,西方常干这事。比如政府为了节省行政费用,由通过司法考核的民间人士承包某个片区的治安维持,这些民间警察依靠收取治安费获取盈利,但必须保证雇用足够的警察执行司法任务——时穿只在电影中看过这种情况,没想到这项政策居然起源于宋代中国。

不过,想一想也可以理解,在宋代这个商品经济极端发达的社会,依靠一些赏金猎人来承包片区治安,既不用对他们发放薪水,也不用计算他们的编制,实在是一项便宜买卖——这种事,也只能发生在处处讲究效益的宋代朝廷。

与蒙县尉聊了几句,时穿安慰蒙县尉:“这么说,以后西大街的保护费由我收取,我就是传说中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头目,生活真是美好,阳光真是灿烂……蒙县尉,你等着,给我半个月时间,看我整理好码头区,哼哼,我就不信了,在这个斤斤计较的商业社会,有谁敢冒生命危险来惹我。”

这种态度是蒙县尉喜欢的,他竭力煽风点火:“娘也,大郎,这活多轻松啊,你只要确定一个标准,比如行商每天收一个铜板,坐商每天十个铜板,每月下来,单是一条街道,恐怕有一百贯的收益吧,以你时大郎的威名,街上的治安还用发愁吗?”

时穿一咧嘴:“不过,有一个疑问:咱皇宋不比唐朝,夜里不宵禁的,那就是说我白天黑夜要派人在街道上巡视,那么……”

第145章 缉拿恶贼

蒙县尉恨铁不成钢:“你可以雇人啊,大郎,那三条……啊,两条街,我把西大街给了你,码头区你让出一条街来,也算给你减少点负担。码头上那两条街,有三十一家茶舍,九间酒寮,二十多家货栈,平常茶舍里都是等待上工的扛包人,那些力汉一般人压不住,可要是整治好了……嘻嘻……

大郎,我可没半个月工夫等你,你拿了码头区的‘力钱’,按规矩,必须马上替衙门出一次官差才能服众,嗯,我帮你选个小活儿,也就是帮县衙缉拿一个海捕文书上的盗匪恶贼……

大郎啊,你可得好好想一想,这西大街可是海州城最繁华的地段,你每月能从中收百贯的‘力钱’,收了西大街的力钱,随便拿出十来贯来,雇上三五个人去码头区守着,今后便日日坐收渔利,这可不是好事吗?”

时穿摇摇脑袋:“蒙县尉,我当初需要这个‘大将’的官衔,可不是图的收取保护费,我要这个职位一是寻求一个士绅资格、免税待遇,也希望借此合法拥有武器与战马……好吧,我承认:能够坐收渔利,这种生活挺美的。海捕文书拿来,我们是不是两清了?”

蒙县尉呆了一呆,马上从袖筒里掏出一份布告:“大郎,你既然直爽,我就不客气了,这份海捕文书给你,上面那厮悬赏三百贯,原本我打算等你接受西大街巡防职责后再给你的,既然你这么急切,我就不客气了。”

蒙县尉扭捏了一下,不好意思的补充说:“大郎,我也知道我由吏员升为官员,这辈子无法寸进了,但人总是得陇望蜀……前不久县城郊外发生一起灭门案,大郎也知道的,我刚担任县尉不久,不想这案子陈年成为积案,影响多不好啊。但我们县衙的衙役都不全,‘都头’还由我兼任,让谁带队抓捕,个个都是推脱。

既然大郎爽快,这件案子予你——简单活儿,那厮杀人之后逃入白虎山中其姑母家,他姑母手下有十几名佃户,不知道是否会拦阻,而那凶犯本人凶残异常,一言不合,灭人满门十一户,你去把他抓来,活的不成,死的也行。”

海捕文书上,活的歹徒与死的歹徒价格不一样,蒙县尉故意忽略了这点,而时穿听到对方只是一个人,最多有几个穿布衣的农夫有可能帮忙,他也懒得细问,接过蒙县尉的海捕文书,连凶犯的名姓都懒得看,直接说:“我不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