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事情太突然,此前没有半点准备。
沉吟片刻,玉尹问道:“四六叔的案子,何时能有结果?”
“已经有了结果,呵呵……自家在公文里,把‘罗四六用刀杀人’改成了‘罗四六甩刀杀人’,也就是无心之过。所以燕府尹那边,便判了个刺配充军,两三载便可以回来。到了太原府那边,再使些银子,得个轻松的活计,这两三年便过去了。”
果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不管怎么说,这家伙还算是有点节操。
至少给自己出了一个还算能行得通的主意……
“小乙不妨回去考虑一下,若觉得自家这主意可行,便让石三与我说一声,自家这边自会把小乙的户贯安排妥当。当然了,若小乙另有妙法,也可以自行决断。
不过,要快一点。
我估计燕府尹最多两三日便会有决断。
一俟案子判定,罗四六在三日内就要动身……呵呵,办理户贯,也要费些功夫嘛。”
也就是说,多则四天,少则六天?
玉尹起身唱了个诺,“此事,自家回去后定会考虑。不管怎样,还要多谢肖押司。”
卷一 宣和六年 第100章 过尤不及(下)
从衙门里出来,玉尹心情有些沉重。
肖堃带来的消息,让他措手不及。原以为还上了债务,解决了蒋十五的纠纷,好日子就来了。可不成想,又闹出这么一档子事。燕瑛的事情,说严重一点就是党争。对于北宋的党争,玉尹多多少少也有些了解……北宋的党争,极其酷烈,甚至是不择手段。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乌台诗案’,连大名鼎鼎的苏东坡也被牵累其中。
这乌台诗案,是一场文字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