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前脚刚走,却见屏风后转出一个白衣丽人。
未施粉黛,素面朝天,却美得动人。
那气质,俨然大家闺秀,在冷漠中,却别有一番妩媚。冰与火完美和谐荣誉她一身,只站在那里,就令人怦然心动。封宜奴更也随之容颜失色。
“师师何必在意?
那小和尚便是如此,既然辛苦了腿脚,便宜他又有何妨?”
“若你便宜了那个玉小乙,奴也无话可说。
只不喜出家人这般……你与他银子,他必然去风花雪月,坏了佛门清名。”
“嘻嘻,却忘了师师笃信佛祖。”
封宜奴浑不在意,笑嘻嘻站起来,走到了那白衣丽人面前。
那白衣丽人接过来,打开看时,眼睛不由得一亮,忍不住赞道:“好字!”
“哦?”
封宜奴好奇探头过去,看到那纸上字迹时,也是一惊。
“没想到这市井中一个肉贩,却能有如此好字,怕是官家亦不遑多让。”
“那倒未必。”
白衣丽人道:“官家书法纤柔,自成一派,已有总是风范。
而玉小乙这字笔法飘逸,乍看也是自成一家。可若是仔细看,还是有些匠气,算不得宗师。想必他尚未融入神魂,若成功,才算得一派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