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秉政太后或者天子可以直接下旨罢官吗?从法理上当然可以,但在实际操作中则是一个博弈,而且是规则很复杂的博弈。
强势天子和弱势天子推行自己意志的能力自然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三种情况下的罢官较为容易,朝臣只能接受。一是被罢官之人的官位得自天子简拔,二是被罢官之人犯了明显大错,三是被罢官之人主动上疏辞官。
或者说,凡事必有因果缘故,也可以说必须要有块遮羞布。若像钱太后眼下这般,无缘无故就下诏夺取别人官职,就属于为君无道,只凭一己偏私喜好了。而作为臣子,面对这种状况,特别是遇到比较弱势的天子,是有劝谏责任的。
对于李佑,徐首辅没有什么好感,犯不着为李佑说话。但站在这个位置,有些话又不得不说,助纣为虐四个字不是那么好承受的。他犹豫片刻,很纠结地问道:“李佑有何罪名?”
“与人当街殴斗,何以为风宪!”钱太后道。她也知道会引起文官的抵触心理,所以留有余地,只下诏罢去检校右佥都御使,让李佑重新去吏部选官。
徐首辅暗叹,太后这事操之太急,显得吃相难看。连表面文章都不做,太不专业了,简直让他没法子办。半是劝谏半是提醒道:“只凭一面之词,妄加处断大臣,此非人君之道!”
第四百七十五章 自己接自己的盘
徐首辅这一句,绝对不是帮李佑说话,罢李佑的官也是他喜闻乐见的,但朝廷政务流程终究是一环扣一环的。
他这里草了诏,就要发至六科,六科审核通过,要吏部执行。这么明显不合理的诏书每过一道关口,就是对他的一次质疑,招惹更多的非议,更遑论有御史言官监察。还是那句话,为了李佑不值得,犯不上给自己找污点。
就是当年有锦衣卫诏狱,堪称君上最不讲理的时候,也得将眼中钉下了诏狱审过后,才决定是否罢官,哪有连个过场都不走的?
所以徐首辅要提醒钱太后,结果虽重要,但程序也不可轻忽。
诸位大佬立在朝中,远望其言行貌似是一个模子出来的,但私下里性情终归是有差别。若袁阁老立在天子面前遇到此事,必然是二话不说就先下笔草诏,骂名该背就背,只愿为主分忧。
钱太后顺口改了谕示:“着你等殿阁大学士廷审此事,查问明白李佑是否殴打勋戚,将结果报与哀家再行定夺。”
质询官员,本该是都察院的差事,但李佑现今算是都察院官员,所以不适合让都察院去做,钱太后便令更高一级的大学士亲自去问理。
而且这道谕示,只让大学士查清楚李佑是否动了手,以便完成审问程序,至于最后裁决权仍旧保留在自家手里。
徐首辅无语,这点破事也用大学士去审理?但再细想,都察院官员和勋戚斗殴,还真不好找别人去审,只得领旨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