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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武这个“十八级军功爵位制”非常接近商鞅变法时确立的秦国二十级军功爵位制,秦国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最后两级爵位是关内侯,彻侯。侯爵是高等级贵族,而此时正处于春秋时代,侯的爵位是列国国君的爵位,另外,赵武想建立的不是高等级贵族体系,他真正想建立的是士族阶层体系——这一阶层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稳定的中产阶级”。

于是,这十八级军功爵位制度部分参照了秦国的制度,去除了最后两级。其中有些官职此时秦国已经出现,而赵武组织了人手,综合了这时代晋国以及周王室的某些官爵,确定“赵武版”的十八级军功爵位制——但其大致内容,已经十分接近商鞅变法的内容。

比如:禁止私授爵位: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宗室也不能例外。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

禁止私斗:在战场上,士兵为国家而战,奋勇杀敌是应当的。乡里打斗。为私而斗。于国无力。禁止私斗,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

戚林父才听了一个开头,立刻感慨:“一个新时代开始了!”

“我们的时代!”赵武补充一句。

第二百零一章 齐国第一奸夫的期盼

秦国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封建制度下,俸禄制取代世禄制的产物。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将官员等级评定,建立在其客观贡献的基础上,在当时是提高了人民的进取精神。但治理天下时仅仅军人中选官,并使大量能怔惯战的军人担任各级官吏,他们享有无限的特权却没有限制权力的机制,因此激化了社会矛盾,秦代残暴害民的名声与此是有很大关系的。

赵武不打算重蹈覆辙,他进一步解释:“职业军队的做法是一个新的体制,以往刑法只是惩罚法,只规定犯了法之后的惩罚措施,却没有规定相应的义务,我的新法从这方面开始纠正:每个新爵位都规定了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也就是每级爵位每年需要加纳的征税额度以及服役责任),然后规定了能享受的权利与待遇,其中也包括国人该享受的权力与义务——噢噢,新法的每章都分权力与义务两部分。如此,让权力与义务等同的概念从法律上予以确定,并予以深入人心。

为了适应这个体制,或者直白点说,为了给我建立的常备军队搜集足够的税收发放薪水,供应军队日常训练的兵器、粮草……我必须确立一套新的后勤供应体制。当然,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制衡手握军权的人,使得他们知道尊重法律,服从命令——所以我准备另外确立一套文官体制。

今后,在这套体制下,文官、武官并驾齐驱,仿佛战车的两个轮子,武官今后只管训练军队,指挥战斗;而文官则治理国家,收税、给军队后勤供应,给武官发放薪水,记录士兵的功勋,以及在军中进行执法……这是一整套执政的活儿,牵扯到一整套新执政体系的架设,我手下其他人没有这个才能,还请执政能帮助我,毕竟你有二十多年执政的经验。”

孙林父诧异的反问了一句:“这属于一名执政的工作呀?我听说晋国对于军队的训练别有特长,你刚才说的那些,似乎都是大司空的职责,在晋国干这种活,一个司空就足够了。”

赵武笑了,他笑得很憨厚:“我晋国六卿虽然各负其责,但我刚才说了,这是一个动荡的时代,这是一个崭新的时代,在社会剧烈变革的情况下,过去的元帅府邸,已经有点不适应新的情况,我准备在元帅治下建立起一个大幕僚群,由这个幕僚班子统一协调各个行政体系。”

赵武最后那句话说的意味深长,老狐狸孙林父听明白了,赵武这是打算在元帅府治下,重新确立一个完整的行政体系,通过这一新行政体系,架空其余诸卿的职责,插手其余正卿份内的事情,用最简单的话表示,就是:大权独揽。

因此,所谓军队体系的改革,只是赵武的幌子,他借助推行新军队制度,锻炼这套新行政班子的业务能力,然后,他会借助军队改革的由头,逐渐插手一切涉及军事变革的事务,进而限制、控制其他诸卿的权力。

这念头在脑海中转了转,戚林父又不住的鄙薄:“早听说赵武子是天下第一懒鬼,他主持赵氏事务,只制定大方向,具体的事情全分担给家臣,自己悠悠闲闲,每日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