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六百人,在一个极度混乱的城市里,全无半点用处。
特别是当城外的高句丽士兵开始涌入平壤城的时候,六百军卒,简直微不足道。从内廓午门一路杀出来,麦子仲的六百军卒,损失惨重。好在他不断收拢溃败军卒,使之麾下保持有三四百人的数量。饶是如此,面对着城中越来越多的高句丽人,麦子仲也不禁感到绝望。
横刀纵皮横抹,刀口已经出现曲卷。
麦子仲浑身上下,就如同是在血浆里浸泡过一样,成了一个血人。
他一手执盾,一手握刀,大步向城门口冲击。同时不停的呼喊,示意部从跟上,黑脸在火光下,变得无比狰狞。
战马早已经战死,他只能徒步而行。
“儿郎们,前面就是城门,杀出去……杀出去才有活路!”
两杆长枪呼啸着刺过来,麦子仲曲臂用盾牌护住身子,铛的崩开铁枪,旋即猱身而上,一刀劈翻了一名高句丽士兵,手中长刀顺势一抹,脚下蓬的一个踏步,身形随即一扭,躲过一杆长枪,而后长刀横抹,撕开了一名高句丽士兵的咽喉。
“随我杀出去,杀出去!”
麦子仲厉声呼喊,然则越靠近城门,高句丽人就越多。
到了最后,几乎是寸步难行。每跨出一步,都需要耗费巨大的精神。
身后的扈从,也越来越少。耳畔不断的传来熟悉的惨叫声,让麦子仲的心神不断颤抖。自从四年前,他输给了郑言庆以后,就返回长安。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每日在家中苦练武艺。
打架斗殴的事情,他再也不参与。
即便一些昔日的好友找上门来,他也是闭门不出。
四载苦练,麦子仲自认比四年前进步不少。连麦铁杖都称赞:子仲的武艺,已登堂入室,他日定能超过我。
此次隋炀帝征伐辽东,按道理说,麦子仲不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