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一种艺术,功夫也是一种艺术。两则之间的境界,应该是殊途同归的。
杜荷心情大好,开开心心的陪着三女吃了这顿晚餐,会书房练字去了。
他再找那种感觉,比起草草练了几年的剑法,苦练二十年的书法更容易进入那种境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他写的是李白的《侠客行》,这首诗最具有那种豪迈大气,舍我其谁的感觉。
他投入其中,一字一字,就如铁画银钩一般。
一日、两日、三日……
转眼二十日即过,杜荷除了处理一些手头上的事情之外,全身心的投入在书法的练习之中。然而无论他怎么用心,都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境界。
时近凌晨,杜荷将手中的毛笔放下,扭动着隐隐有些酸麻的手腕,也不知自己的选择的方式是对是错,一月之约,只剩短短的十日。奇怪的是面对这即来的战斗,杜荷的心中竟然没有任何的急躁,反而一片平静。即便前些时日,得到房遗爱的提醒,说薛仁贵在秦琼的指点下,武艺进步神速,他也没有任何的心慌,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推开房门,走出夜色笼罩的书房,看着四周,杜荷全身一震,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从所未见的景色:一样的花园,一样的庭院,但在温柔的月光下,突然显得格外的不一样。院落中任何景物的颜色都那么清晰,那么的鲜活,闭上眼睛,耳朵感受着草丛中每一只昆虫的欢唱、风从石缝中与树叶中钻过那微声的差别,每一片树叶随风摆动的样子竟然都在自己的脑海清清楚楚地呈现。
在院落的左上角是一个小型的水池,一只小虫从水面上飞过,池中的鱼儿突然跃起,将小虫吞入腹内,钻入水中,水面上荡起了层层的波纹,这些平素从未发现的细微事物此刻竟然一一有感于心,宛如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其实这二十日杜荷并非毫无所得。
书法是一种陶冶情操、使人灵心焕发的艺术,对于修心养性有着莫大的好处。
二十日的练习,让原本功底扎实的杜荷,进入了一个不喜不躁的境界,故而即便与薛仁贵的比斗,渐渐逼近,他依然没有任何的心急,也在于此。
今夜他推门而出,多日来的成果也体现出来。
这景色美不美,在于各自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