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律法明文规定:“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官员知情,与家人同罚;不知,比照家人之罪减轻五等。监临之官比非监临之官及其家人经商处罚更严。”
对于官员从商或者官员家属从商,在唐朝的律法中给了严厉而合理的惩罚,此举较为有力地保护、促进了唐朝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繁荣。当然,在封建社会的任何律令都难以严格执行,唐代贵族、官僚暗地里受贿,从商也不是没有,但这种事情都是无法摆上台面的。
李世民作为皇帝,竟然让他从商,这真的有些滑天下之大稽,以至于直接让杜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世民正是这个意思,其实他也知道这样做有些不妥,但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原因有五:
第一、作为皇帝,此事他绝对不能干的。
第二、正如杜荷所说,这造纸术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创举,又不能不干!
第三、造纸的利益实在太大,他从未与商人打过交道,不知哪个商人能够公正的担此重任,他不放心将这项重担交与一个不认识的人。
第四、他对于杜荷是完全的信任,本来杜荷就是他最欣赏的青年一辈人,一直视为心腹。因前太子余孽而发生的黄金一事,杜荷的所有表现,让他更深一步的认识了杜荷的为人,知道以他的为人是不可能中饱私囊的。更何况,这一切技术,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他既然愿意献出来,自然不会看上这纸背后所造成的财富。也没有人比杜荷更加适合当此重任。
第五、还有些私心,他对于杜荷一直都有一些亏欠,杜荷这一年多来,所立的功绩,远远胜于他的身份,只因年纪小,加上一些功绩不能言明不好封赏之故,所以才一直是忠武将军。虽然他也知杜荷不在乎这些钱,但心意却送出去了。
故而他思前想后,只觉得杜荷是唯一的人选。
成大事,不拘小节!
李世民本就是一个行为果敢的君王,心念至此,已经有了定断,暗示杜荷,让他自己办妥此事。
杜荷那惊愕的表情让他觉得好笑,道:“别怀疑自己的耳朵,也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朕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这事关系到我大唐的千秋万世,交给别人朕不放心,还是你来处理的好。”
“可是……我大唐律法?”杜荷看着教唆自己犯法的大唐皇帝陛下,脸色有些无语,怎么看怎么觉得李世民的那张笑脸跟教唆小兔子开门的大灰狼有些相像。
李世民两眼一翻道:“朕还真没看出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般迂腐了?这律法嘛,有些时候需要变通的,尽量做的干净一些。出了问题朕来扛着,你怕什么,就这点鼠胆?”说着还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鼠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