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而言,庞德的武功不错,和高顺就在伯仲间,原本不是太史慈对手,但太史慈接了刘辩的军令,不能伤害庞德,所以,功夫已经打了些折扣,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毕竟刘辩爱才如渴的名声早就传了出去,自己如果失手杀了庞德,那样刘辩虽然不会责怪自己,但是,自己心中也会不安,毕竟王爷的命令就是“御旨”,幽州军中,没有人敢于违抗。

太史慈不断地催马急进,枪枪不离庞德的身子,但枪尖总是偏离他的要害之处,而此时,庞德这个自负除了败给马超以外,从来没有败给任何人的猛将更是像发了疯似的,他就不相信,幽州军的随便一个将领也会打败自己。

如果这样一来,自己就算是投降过去,也不会得到重用,那还活着干什么?拼了,反正是输定了!

这样一来,双方竟然此消彼长,庞德的刀式竟然变得凌厉起来,不一会狂风扫落叶一般的刀法已经压住了太史慈手中的银龙。

说实话,太史慈曾经与赵云讨教过很多次,自己虽然输了,但也不至于输得很难看,所以说,在幽州军中,他已经是枪法高超的“高手”了。所以,他的眼光自然是高人一等,太史慈已经从庞德的攻势中,发现这家伙像是不要命了一样。

“不行!再这样下去,老子非输不可!”太史慈想不到庞德这样顽强,而且力气比自己的还要大,所以,手臂现在都有点酸麻。

“杀!……”太史慈也没有办法了,在被庞德逼得躲了一招以后,手中银枪立即从马侧飞出,朝着庞德的侧面刺去。

庞德大叫一声,“来得好!”挥刀一挡,紧接着顺势朝着太史慈的手臂划来。

却不想太史慈的长枪忽然转弯,“噗嗤”一声,枪尖已经扎进了庞德坐骑的脖颈。随着自己身子前冲的惯力,他的长枪猛地刺穿了马头,而且,透出来的枪尖直挺挺地朝着马背上的庞德刺去。

射人先射马!这可是王爷的名句!太史慈暗暗得意地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庞德。

由于马失前蹄,庞德差点被战马甩出去,但是,他的身手高强,就在战马被杀的那一刻,他已经用刀柄顶在了地上,自己的身子努力没有被马匹甩出来。但他虽然没有当场出丑,可太史慈的枪尖已经顶在了自己的胸膛之上。

看着眼前那柄还在滴着马血的长枪,庞德不由无力地叹了口气,“唉!我输了!”

“哦!……”

“哦!……”

闻听庞德认输,两军将士竟然相继欢呼起来,一场大战就因为庞德的投降划为了乌有,而且,还让幽州军非常轻松地得到了四万多的精锐大军。

这时,刘辩策马上前,亲自将还坐在马尸上的庞德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