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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记住了。”叶昭笑着又道:“小时候吗?倒真是挺快活的。”自己怀念的,又是哪个小时候呢?

几口酒下肚,又聊起幼时,遇到这么个苦口婆心的女孩给自己讲道理,这些道理,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听人讲,隐隐就好像回到了前世,不过前世,这些道理好像都是亲人来讲,可没小女孩这般啰嗦的。叶昭只觉满腔的话想说,想了想笑道:“我唱首歌吧。”

朱丝丝讶然,说:“你喝多了?”

叶昭笑笑,用筷子轻敲碗面,敲了两下,摇摇头,转头喊道:“小二,小二哥!”

很快,伙计跑了过来,叶昭就递了张银票过去,说:“你去莎娃咖啡厅,把那儿的吉他给我借来,这是押金。”

伙计怔怔接过,问道:“什么东西?鸡什么?爷,小店里养有火鸡,您瞧瞧去?活蹦乱跳的,要哪个零碎您吱声,何必去和人借?”

“吉他!你去了说人家就知道,赶紧去!这是给你的!”说着话,叶昭扔给伙计一个银洋,立时,伙计激动的脸都抽搐了,这爷,也太大方了,连声道谢,快步而去。

朱丝丝撇撇嘴,自是对叶昭作派不以为然。

不大工夫,伙计就把吉他拿了来,心说原来是西洋琵琶,这名字可真怪,“鸡踏”?这不谁弹它骂谁么?

现今吉他和后世已经没甚分别,叶昭挑了挑弦,就唱了起来,《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琴音和叶昭的嗓音都是清澈无比,干净没有一丝杂音,穿透感极强,叶昭虽将一些歌词含糊过去,却半点没降低歌曲的美感。

一曲歌罢,叶昭就笑,说:“心里舒服多了!”没有ktv宣泄,在这儿唱唱歌也不错,尤其是又有朱丝丝这个很像现代性格的女孩儿在旁,倒也别有一番乐趣。

朱丝丝呆了会儿,就笑道:“你呀,就魏晋的狂士,干什么都不着边际,好好的唱什么?可歌唱得倒也好听,我说错了,你呀,看来饿不死,家业败光了,你就捧着这琵琶去西关大戏院卖唱,总能赚一口饭吃。”

叶昭就笑:“承您吉言,到时您得多捧场。”

朱丝丝道:“一定一定。”倒是觉得这色狼可也没那么讨厌了。

第五十七章 竞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