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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虽说瑞蚨祥奇才孟洛川也就八九岁大,但孟家也自有能人,生意迁来了广州,不但经营布匹,更看中了成衣市场,有服装店出售成衣,所以说这商人如何经营,实在是由市场而定。

紧挨着的三家店面俱是瑞蚨祥,其中有布匹店,又有成衣店,分为男装女装。

叶昭同莎娃、花姬随即踱入了女装店,刘三等人只能守在店外,又没有女伴相陪,几个大男人进去未免太不好看。

其实现在之服装店只是面对广州新兴工薪阶层,这个阶层,自然没有多少财力买了好布料请裁缝制衣,尤其是新款式服装,因懂行的手艺人少,是以加工费高昂,但偏偏这个工薪阶层又很多是追求潮流的消费者,是以成衣店应运而生,多是经营旗袍、三件套洋装等,布料一般,手工也不甚精密,但却大受工薪阶层欢迎,当然,也有许多小富之家养了外室的,携带外室来买成衣,是以女装店倒也不禁男客,尤其是有女伴相陪的男客,反而种种实践证明,带了女伴的男客才是购物的主力军。

是以叶昭这个领着两位倾国美女进店的贵客马上被女店员热情接待,一看这位爷就不一般,两大绝色美人也就罢了,竟然还养了位碧眸金丝猫,这得是什么人物才养得起啊?

店内堂皇,还挂了水晶吊灯,很洋气,自也是吸引顾客的办法。

女店员清一色淡绿衣裤,清爽宜人,那最先接待叶昭的女店员陪着叶昭几人在店里各个衣架前转悠,热情的不得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有了提成制。

而石膏模特本是叶昭的泰和行给其控股的制衣店出的点子,现在在广州已经颇为流行,瑞蚨祥自然也是拿来主义,也难怪,雕塑之身形何等苗条,什么服饰在其身上都显得美妙无比,虽因为石膏像造价高昂整个店铺只有几个,但却足以吸引眼球了。何况现今服装款式不多,大多只是颜色肥瘦的区别而已。

叶昭自然对店里的衣服不怎么看得上眼,不过商人就是商人,总有其狡诈之处,就说现在莎娃正要店员拿给她看的红色旗袍,若是懂行的,自会批其布料低劣,怕洗几水之后就原形毕露,但现今亮闪闪的看起来极为华贵,想穿上也很漂亮。

瑞蚨祥做生意也有一套,在旗袍衣架下有小牌子标明“忌水,可送本店清洗。”

叶昭看得忍俊不禁,心说难道你还能干洗了?但想来,人家有办法给清洗又不掉色。

女店员倒是偷偷问叶昭来着,问莎娃和花姬的橘黄风衣是从哪买的,或许是商业嗅觉灵敏,为东家打探;或许女性爱美之心。听得叶昭说请裁缝做的,又问哪家裁缝,何处设计,叶昭笑着指了指自己鼻子。

那女店员大概以为叶昭在调笑她,脸一红,就不敢跟叶昭说话了,令叶昭一阵无语。活在这个世界,有时候也挺累的,不知不觉就会被人认为是登徒子,要说起来,自己可是再正经不过。

“咦,这旗袍挺好的。”旁边有女子发嗲的声音,旁边走来一男一女,女的穿旗袍高跟鞋,露出雪白小腿,柳眉杏眼,小圆脸,长得也算漂亮,指着莎娃看中的旗袍,腻声拽了拽身侧男青年的胳膊,“大少,这件旗袍我看上了。”

男青年和叶昭几乎一个模子的打扮,礼帽西装风衣,身材微胖,倒是气势十足。

男青年却怔怔的恍如未闻,呆呆看着莎娃和花姬,目光就移不开了。

“大少!”女子可就有些醋意了,拉了拉男青年衣襟,男青年这才回神,看了眼叶昭,一仰头,高傲的对女店员道:“这旗袍我要了,给我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