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便出现了度田。确定土地等级,分为“三品”来征税,不是以收获量为征税的基准,田税是按照土地面积来征收了。石坚写道,豪门不倒,度田勿行。事实上因为豪门的抵触,这一制度也不了了之。
于是到了东汉曹操执政时,出现了租调制。按照田亩面积来计算税务,同时每户缴纳一定数量的绢。石坚回想起这段税务改革历史,他甚至想过以前老百姓不愿意分家,是不是因为这个按户缴税得来的。
这是通过降低田税,通过户口税,向豪门低头。百姓还是负担沉重的一群。至于到了晋朝更奇怪——“九品相通”,把全县的人户按照资产排列成9等,以人户总数乘以那个理论上的标准后,再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分摊。这似乎又大大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征税成本。也许是对于豪强多征收一点人头税的权宜之计。
最有意义的是在北朝时期,兵役正在减轻。少数民族皇朝先是采用本民族的部族兵,以后在北周开始推行“府兵制”,兵役不再是所有成年男子必须负担的“血税”。隋朝又把传统的成年男子每年要为朝廷服劳役一个月,缩短到了二十天,还允许在朝廷不需要劳力的时候“输庸停防”,以缴纳绢帛来顶替劳役。
然后是唐朝,出现了一种成熟的制度,租庸制。成年男子理论上都能够按照“均田制”获得同等的耕地,因此按照人身来负担“田租”:每年缴纳两石粟。“有家则有调”,成年男子每人每年缴纳绢帛两匹,绵三两(木棉,不是棉花)。“有身则有庸”,理论上成年男子要为朝廷服役二十天,但一般情况下都折换为“庸”,以缴纳三尺绢抵服役一天,二十天就是一匹半。这三项都是“以人丁为本”,从制度上讲,兵役与劳役到此都算是废除了,这个“善政”实在是了不得,很具有先进性。前提是老百姓都要乖乖的报户口,不自动迁徙;政府也总是有一定量的土地发放。如果这个前提发生变化,那么这个制度要维持就有问题了。
但石坚在这里写得很祥细。因为从理论上来说,这一制度算是比较好的。
然后就是杨炎的两税法。石坚写了几个大字,了不起!惜实之不宜,迟一千载或行。
两税制,还在户与地上转。废除原来的租庸调制度以及所有的杂税杂役。无论原籍,一律按现居地申报户口,由官府核估资产排列九等户等,分等缴纳户税。无论社会等级,一律自行申报所占有的耕地,按照面积缴纳“地税”,每年夏秋分两次缴纳实物。将朝廷及本地一年所需要的劳动力做出预算,折合为雇工所需要的钱财,按照户等分摊到各户,作为两税的附加税一起征收。
这次改革实质是建立以资产税、货币税为主体的赋税体系。而且“量出为入”,实行预算管理。因此石坚说要一千年后才能实行。石坚在下面写了几行小字,也注明了缺点,这种资产现在根本没有办法核算。二货币量不足。三无法对这种预算监督,特别更容易方便贪官污吏混水摸鱼。
这已经是石坚数次指出官员在中间扮演的不光彩角色。其实经过石坚商会后,连老好人张士逊都没有办法对官员相信。但你得要用官员。没有法子。各自凭良心吧。不要说石坚,将诸葛亮、张良、刘基加上石坚四人开一个座谈会,都解决不了。
于是两税法的概念逐渐被偷换为地税的一年两征,成为单纯的土地税。
然后就到了宋朝。看到这里,赵祯小脸儿有些红起来。他偷偷地看了一下,其他的大臣。
宋太祖留下三条遗训,就是不杀柴氏子孙,不杀士大夫,还有一条就是永不增农田之赋。想想连石坚在大理修一条道路,几个书枢大臣都紧张万分,况且这三条祖训。田赋是没有增加。但人头税重开了,还有一些其他的名目,这都是石坚从下边搜集上来的,有凭有据,比如“农器钱”、“牛皮牛筋税”、“头子钱”(运输损耗费用)等等。
其实赵祯对这些都知道,连这些大臣都知道,可现在百姓收入增加,国家开支增加,不得不用这些名目代替。还有两税法消灭了力役制度,但宋朝又巧立了职役与差役。也就是农村和城市居民都按照家庭资财情况编制为九等,上四等承担职役,比如为政府管理仓库和物资转运的“衙前”,为政府征收赋税清查户口的“里正”、“书手”,维持治安的“弓手”;下五等负责差役,为政府提供种种勤杂服务。不过职官户、坊郭户、女户、单丁等可以免役。也就是这一部份人导致了王安石的雇役法流产,这项法律的本意是政府向人户征收一笔专门的免役钱。这样一来,那些免役的人不乐意了,特别是前一种人,可是最有权势的一个群体。司马光的品价是免役敛钱,养浮浪子弟。
除了王安石的变法外,石坚全写了出来。所以赵祯小脸儿红红的。这是臊的,或者叫婊子立牌坊。
但他们看到下边还有呢。
后面石坚还写了两条税制,第一条就是一条鞭法。原来缴纳实物的田赋一律改征银两,原来的职役中的里甲等等以及差役中的种种“银差”也折合为银两,摊派到本地的耕地总数上作为田赋的附加税一起征收。由于实现了货币化,没有里甲催缴、征集、运输的问题,全部由纳税人自行到县衙门“投银”直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