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当时石坚颁布银行的实行时,就注意到了这一点,那就是少资多贷,或者是一资多贷。他的前世许多商人也是这么做的,先是买了一个房子,用房子抵押,顺便走了一点后门,贷出两个房子三个房子的贷款。然后用这贷款买下一间工厂,故伎重演,短时间内使自己手上聚集大笔巨款,一举跨进巨富行列。
石坚为了短时间内将问题解决,而且不让天理教有所怀疑,他用自己的矛在攻自己设下的盾。也就是主动带头以身犯法。虽然这样他也知道不好,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永远是不可能的。就是他前世的美国也不行,只要有钱,请来最好的律师团,就是杀了人,也会让这些律师辨得无罪释放。
在这个时代,更是不可能。或者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那是激得天怒人怨,不得不处理,否则怎么有刑不上士大夫的话来?其实就是石坚不这样做,已经有商人与银行的官员勾结在一起,这样做了,不过他们也没有石坚知道这么清楚的操作过程。主要还是官员,如果官员都象老包一样,什么缝隙也没有了。
“石大人,放心,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份良民的。”王林一挺胸膛说道。
良民?石坚怎么听怎么不是味道。这让他感觉到自己就是小日本,王林就象那些电视里演的汉奸一样。不过据他的调查,王林总的人品还是好的,也没有那许多商人的黑心与奸诈。于是他将自己的计策说出来。
王林一听,脸色一变,说:“石大人,这样可是犯法的。”
“犯法?难道还有你参加天理教所犯的法大吗?”石坚讥诮地说道。
王林听了一张红脸涨得更红。其实现在大宋律法比较成熟,而且相对而言,自太宗起对法律都很看重。有些律法还比较有人道,如赤手空拳伤人罪轻,持兵器伤人罪重,还有如果饿得没有办法,造反抢劫国库,有时候皇帝还会赦免他们无罪。当然贪污行贿都是有罪的,如行贿有可能笞、鞭、流放。但比起王林参加天理教,这就不叫罪了。天禧四年,真宗诏:“天下犯十恶、劫杀、谋杀、故杀、斗杀、放火、强劫、正枉法赃、伪造符印、厌魅咒诅、造妖书妖言、传授妖术、合造毒药、禁军诸军逃亡为盗罪至死者,每遇十二月,权住区断,过天庆节即决之。余犯至死者,十二月及春夏未得区遣,禁锢奏裁。”
这中间王林就触犯了好几条。而且死刑除了这些,还有重盗、叛国等等。当然谋反罪是最大的,有可能都会诛连到三族到九族。最有意思的宋朝的律法还规定,穷人偷东西犯罪要轻罚,富人偷东西犯罪要重罚。还有官员不得用酷刑。但说是说,做归做,有许多官员为了迅速将案子审清楚,重刑照用不误。其中石坚和田瑜在大洋岛还不知道用了多少酷刑。后来张元押到京城后,体无完肤,刑部的官员想用刑,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因为张元身上割得没有一寸皮肤是好的。那些官员看到后,心想,那个人以后说石坚心肠软,我就要跟谁急。
总的来说,这个法律的执行,有很大的浮动空间,或者用一句话来说,现在宋朝不是以法治人,而是以人治法。就象石坚也在一次次为了达利目的,也在法律边缘游走。至于他告诉王林这样做,王林在犯罪,石坚也逃不了教唆罪名。但他挂着冒险查获邪教的大义,那个人敢谏?
因此石坚倒不害怕,他反而用这个方法看看宋朝基层官员的素质。唯一担心,王林以后被自己提醒,打开了一道魔鬼之门,也学着他这么做,或者将这个方法流传出去。
石坚又说道:“但这是特事特办,下不为例。”
王林点头,这是你要我这样做的,我自己可不敢,而且如果下边真的如你所说,有那么多的铁矿,我马上就变成了巨富,何必挺而走险。
到了第三天,王林就将江宁银行丞约了出来。银行是石坚提出来的,但具体规划石坚没有参预。这是吕夷简与群臣商议,最后决定的。银行在划为户部使统管,单设一司(现在三司,后来才变为五司的)。各路设计令一名,统管这一路所有银行,另有户部使勾院判官派出专员对各路银行,实行不定时抽查。但吕夷简为了使官员不再雍肿,将银行划为各州县统管,州路由户曹参军掌管,其主事称为银行丞。至于各县称为银行薄,由县令统管。
这样一来,地方与户部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减少了各种违章操作以及专权,还节约了一些官员。这一奏陈立即得到了刘娥的应允。但石坚听到后,却叹道,这样一来,是分散了权利,但效率就变得低下。他也无可奈何,这就是现在宋朝的体制,他也动不了。只是吕夷简贯彻了这种体制精神,才有这样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