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不过三代,这话不能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但用在潘家上是准的,潘明二十二岁的时候,有人看中了他家的几百亩水浇地,要每亩二两银子买下。
土地是世世代代传家的东西,谁也不会轻易买卖,何况北直隶的水浇地市面价钱是四两朝上,潘家当然不会卖。
不过这位买家却是内廷二十四衙门酒醋面局管事公公的亲戚,酒醋面局在二十四衙门里也就是比浣衣局高一等,属于有油水没地位的三等衙门,可在宫外,特别是在真定府武强县这等地面上,那就是如同天高的存在。
对方也不为难,只是和武强县县令打了个招呼,武强县知县自己先慌张了起来,想要找麻烦简单的很。特别是潘家这种几代的豪强之家,没花什么力气,就找出个丫鬟上吊的事故来。
这个对潘家也不是什么大事,潘明的老子当年强睡了家里的丫鬟,那丫鬟一时想不开上吊了,潘家赔了间杂货铺给那家,事情也就了结。
在大户人家这本是司空见惯的小事,武强县的闲人议论起来,都说那丫鬟不懂事,潘老爷连个铺子都愿意赔出去,你要是高高兴兴从了,今后还不知道怎么富贵呢!
不过大明律却有明文,杀害奸污奴仆乃是重罪,这一条就足够革去功名,潘家在官场上没什么照应,功名自然是留不住。
然后什么欺凌弱小、强占百姓财物等等罪过就砸上来了,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看着潘家有便宜可占,一时间告状的,耍赖的,纷纷找上门来。
潘明的老爹是个公子哥,从小娇生惯养不说,长大了也是无所顾忌惯了,这时候被当头一棒砸下,一时间受不了这个气,居然想不开拿绳子上吊了。
他爹一死,潘明连个功名都没有的童生更别想护住家业了,到了现在,已经不是那宦官亲戚要买水浇地的祸事了,就连知县大人都盯着这块肉眼馋。
潘明的娘早死,家里亲戚多不往来,来往的现在都是趁机占便宜的,也就是一年的功夫,这家就破败了。
事情弄的太大,经手的很多人也觉得后怕,潘家就这么一个独苗,弄死了岂不是一了百了。
好歹是衙门里有人贪图小便宜,用一百两的价钱把这个消息卖给了潘明,潘明也知道自己没法子在武强县呆了,索性趁夜拿着银子离开家,大早晨蒙混着出了城。
他有个远方的叔叔在天津卫城这边住,拿着银子就过去投奔了,人要倒霉,那真是一路的倒霉过去,潘明到了天津卫之后才知道,他这个远方的叔叔居然病死。
潘明自己没管过家,没过过日子,拿着的银子一年不到就花的差不多了,眼见着今后生计每个着落,他琢磨了琢磨,拿着剩下的银子给了一个船头香的把头,投进了船头香。
那把头拿了他的好处,何况潘明还是个识字的人,就给安排了些清闲伙计,不用去出力做活,只要记记账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