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嗐。”霍宁婉怕沈常乐想到了往事伤神,连忙安慰,“回来了还不是要给资本家打工, 年薪百万千万也赶不上你。”
烤肉烤到五分熟, 剪开肉里面全是漂亮的粉色,此时入口最是鲜嫩多汁, 陈燃大快朵颐, 吃了好几块,抬头见路听野一动不动,拿着筷子在那发呆, 也不知道想什么。
失魂落魄的。
“你想什么?想你家那位没良心的大小姐?”陈燃笑得很贼。
“吃你的。”路听野掀起眼皮子, 冷漠地扫过去。
路听野从没恨过自己的耳朵这么灵敏, 应该钝一点的, 钝一点就听不到这些。
路听野咽了咽发干的喉咙, 她的初恋跟她是高中同学, 还是宾大高材生。他只是一个大学都没读过的野路子。
他们之间有过多么难忘的事,才让她过了这么久也怕再见面,要躲着。
若是沈常乐答应要去,也不怕那人在不在,他不会这么有嫉妒的情绪,对,就是嫉妒。
为什么怕见面呢?
是没有放下,还是根本就放不下。
隔壁,霍宁婉又问了句:“那你到底去不去嘛。”
“再看吧。我那天有空就去。”
和这句话一起的还有陈燃的一句:“吃啊,这肉沾梅子酱真的不错,你不爱吃梅子?”
路听野恍然回过神来,有些情绪几乎控制不住地从眼里,从嗓音里蔓出来,喉结连连滑动,“昂太酸了。”
“不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