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听野跟着去看,只见一排排肌肉发达的马匹威风凛凛地站在阳光下,别提有多俊了,又高大又威猛。难怪女孩子都把喜欢的男孩比做白马王子黑马骑士,是有点道理。
骑上去就是很有安全感。
路听野摸了摸下巴,旋即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常乐,懒洋洋地腔调里带着一点邪佞,“嗯。”
沈常乐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总觉得他笑容古怪的很,迟疑问:“什么意思?”
路听野咽下那一小块融化的糖,弥漫着榛果巧克力气息的甜缠绵在舌尖,像一股若有似无的暧昧。
他轻飘飘看了眼沈常乐,哼笑:“老实交代,你说我像马是不是想骑我?”
沈常乐:“”
骑-你-大-爷。
沈常乐怒了,这家伙嘴是真瓢,她不好好治治他,他就真的要成疯狂小野了,她把手里的望远镜狠狠一搁,面不改色:“行,路听野,你来这儿。我今天不骑你我不叫沈常乐。”
她指着落地窗前那一块空地。
“”
路听野的脸微微涨红,因为皮肤白,所以一点点红格外明显,显得青涩过分,“在这不太好吧。”
大小姐疯起来简直招架不住。
沈常乐冷笑,“怎么不好,你当狗就可以当马不行?”
路听野滚了滚喉结,别扭了好一会儿,在沈常乐的催促和威胁之下,慢吞吞地走到落地窗前,纠结了几秒,他毅然躺下,任尔东南西北风,闭眼,
“你要骑就骑吧。”
路听野其实有点儿怕擦枪走火搞出反应,西装裤不比运动裤,勒得紧,稍微有点什么就看得清清楚楚,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