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力极重,怎么会活到现在呢?
纪斯的双眼锁定了一个方向,目光透过幢幢建筑物刺入一个阴暗的房间。他看到,八十平不到的老式民宅里,有十三个腥臭的渣滓聚在一起。
他们配备了刀和枪,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
“你确定找到那对狗男女的儿子了?”为首者瞎了一只眼,脖颈上的长疤一抖一抖,“就在这个市?”
“确定。”二把手露出一排金牙,笑得阴森,“那张脸跟齐征长得一模一样,八成是狗男女的儿子没错了。就算不是,杀一两只相似的羊解解气,也是美事。”
“齐征!”为首者恨得咬牙切齿,“老子今天也要你儿子去死!”
“哈哈哈!兄弟几个也等着解气!”二把手笑道,“等抓到那个小兔崽子,我们把他剖了吧!隔几天寄只手,再隔几天寄只脚,然后来副肠子,最后运个脑袋。这滋味多好,多难忘。”
他们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形同豺狼。
“那小杂种身边有什么人?”
“一群富家子弟,可以绑来换钱。”
这是一群实打实的亡命之徒,人命在他们眼里等同于鸡鸭,不仅可以随意宰杀,还能称斤论两地卖。凡是能拿来捞钱的玩意儿,都是好东西,也只是个东西。
要不是十年前栽在了燕京大队的手里,他们现在依然是风光无比的“大老爷”。
真是越想,越是对燕京大队恨之入骨!奈何这支大队把身份瞒得太好,否则,他们蛰伏十数年后卷土重来,绝对要拿他们的家眷开开荤。
纪斯:……
大祭司静静地注视着那栋老宅,不语。片刻后,他凉凉一笑,气定神闲地抿了口咖啡:“来了也好。”
他养的白菜们需要长长见识,什么是披着人皮的妖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