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孺子不可教也!”
沈云山本要画一株君子兰,但落笔之后,模样却是柔弱无比的菟丝花,色泽白皙如玉,姿态柔软无骨,只能紧紧地攀附着身旁的青萝,才得以顺利成长。在一众花团锦簇中,这株菟丝花模样纤细瘦小,可怜兮兮地依偎着青萝。
沈云山皱紧的眉峰,在看到自己画好的画作后,越发冷凝凛冽。
儒长夫子踱步至沈云山的面前,在沈云山盯着面前的画作出神之际,伸手拿起那张单薄的宣纸。
色泽艳丽,众人只画一株或两株花,但沈云山洋洋洒洒地画满了整张宣纸。处处是争奇斗艳,但最吸引儒长夫子的,还是那株菟丝花,模样虽小,但与青萝彼此依偎的模样,分外惹人怜惜。
沈云山拱手解释道:“学生拙作,入不得夫子眼中……”
儒长夫子却甚为满意,过去以题做画,沈云山笔调温和,却让人觉得无法靠近。如今这般,倒是有了些暖融的温度,且虽然不知道沈云山为何喜爱这菟丝花,但总算不是以往那般冷冰冰的模样了。
“甚好。”
沈云山斟酌片刻,终究是开口道:“学生本想画君子兰。”
儒长夫子将画作还给沈云山,朗声道:“君子兰虽好,但你分明更怜爱这菟丝花,为何要觉得自己不堪呢。”
闻言,沈云山神色微怔。
……
沈云山离家,已经有一月有余。
沈刘氏每日都会往沈云山屋子里泼洒清水,再打开窗扉,散散浊气,
为了贴补家用,沈刘氏不仅要将田地里的活计收拾妥当,好保证家里人有足够的口粮。除此之外,沈刘氏还会去镇上的绣坊找些绣活做。沈刘氏虽然不清楚,沈云山要如何才能做上大官,却从旁人的口中听说,除了在洛郡科举,还要进京,其中翘楚者,甚至要觐见圣上。在沈刘氏心中,依照沈云山的才智,自然是要进京的,到时一身发白衣袍,总会让人瞧不起的。
进京赶考花费甚多,沈刘氏已经积攒了一些银钱,但她不知道京城是如何花用,总想着,多备着些才不会出差错。
绣活中,最多的是绣制手帕和香囊。花样简单,绣好了也是给镇上的平民百姓,或者富贵人家的丫鬟使。沈刘氏裁着一匹藕粉布帛,口中说道:“富贵人家的小姐,连擦脸的巾子,都是用的丝绸,软乎乎地贴在脸上,这般粗陋的布料,怕是会伤了那些太太小姐的脸蛋!”
宝扇会些女红,但却并不擅长。因此,宝扇便按照绣样,将线边描好。她素手抚着绣绷,姿态婉静,手持针线,模样端的认真。听到沈刘氏的话语,宝扇柔柔地抬起头,说道:“日后云山表哥有了出息,姑姑也成了贵太太。”
沈刘氏唇角微弯,面容上尽是笑意。
“自然。到时,莫说什么镇上的太太小姐,就是京城的世家贵女,也能够见得。”
沈刘氏心想,等沈云山高中之后,再聘一门家室高的妻子,他们便能彻底摆脱这些清苦贫寒的日子。
这批手帕缝制好后,沈刘氏便带着宝扇去镇上,将帕子给绣坊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