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应该陪很多姑娘来看过戏,坐在梨园包厢之内相当自在, 该喝茶喝茶,该嗑瓜子嗑瓜子。
至于荆无命……
温玉总觉得他在发呆。
这还得怪他的瞳色,他的瞳色实在颜色太浅,以至于经常令人分不清眼白与瞳仁,他寻常坐着不动时, 瞳孔放大,好似在盯着某个地方看, 又好似只是单纯的精神分散, 总之……谁也瞧不出他到底在看什么、在想什么。
荆无命当然不喜欢这种莺莺燕燕的戏。
他倒也不是讨厌,只是无感而已,不过要说这是他人生中最无聊的一个时辰, 想来也不至于,他人生中大部分时候都只是站在上官金虹的深厚而已,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 只是在等待着命令。
所以现在,他也并不觉得看一出不感兴趣的戏有多么的难以忍受。
一个时辰之后, 有情人终成眷属,看得尽兴的客人们激情打赏,往看台上扔东西,温玉也丢了一锭银子,她十分尽兴,与陆小凤、荆无命二人一起出了梨园。
梨园这种地方,多也是晚上热闹,自然不可能与民居毗邻,放眼望去,一条街都是彩灯高挂,红袖轻招。
连着拐过了三条街,夜风才重新变的冷而锐利起来。
中原地区的冬天又冷、又干燥,一阵北风吹来,就如同片片刀锋,刮到人的皮肤上,竟叫人产生一种错觉——总觉得自己的脸被人刮得鲜血淋漓!
温玉披着厚重的斗篷,陆小凤穿得也不薄,唯有荆无命,他似乎不喜欢厚重的衣裳,虽脱下了那件黄衫,换上了一件青衣,但那青衣也只是薄薄一层,风一吹,他空空荡荡的袖管就轻快地飘扬着。
他的唇很白,手也很白,如鱼肉一般白。
温玉忍不住道:“你就不能换件厚点的衣裳么?”
荆无命冷冷道:“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