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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歌, 鹦本就擅言,以此为名,又带了一个歌字,想来是擅歌了,我这里似乎还缺少这么一个擅歌的人。”明珠注视着出现在竹简上第一列的名字,陷入了某种沉思。

“女人吗,不要总想着打打杀杀,鹦还是需要一个鸟笼才好,而世间的鸟笼又有哪一个能够与这座宫殿相比呢?”明珠笑道,已经将‘鹦歌’两字书写在了一片单独成列的竹简上。

在明珠的奋笔疾书之中,时间缓缓的流逝着,不知何时,当明珠的书案上的竹简全部消失在她的脚下之时,透过窗户,一道清晨的阳光洒落进来。

“竟然已经天亮了吗?好久好久不曾这么用功了。”迎上清晨的阳光,明珠站起身,舒展了一个懒腰。

差不多可以休息了。

……

随着颍川郡彻底陷入平静,受邀而来的五国之王纷纷告辞,新郑虽然不错,其也得到了足够的礼遇,但在这里,终究还是要低人一头,哪里有在自己国中来得自在。

只不过,在这些人有着一个人终究是例外的,那就是齐王建,比起赵王偃等人,这位齐王可要轻松多了。

自幼就从未离开过临淄的他对于新郑可是相当的好奇,而且,赵王偃等人那般的压力在他这里也不多,因此,当将除了燕王喜之外的赵王偃等人一一送出新郑的地界之后,这位齐王建一点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而嬴政对齐王建也是极为礼遇,每日一小宴,三日一大宴,实实在在让齐王建体验到了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这一天,齐王建再次受邀来到王宫之中,不过,这一次,他却没有看到舞姬,反而看到了一身便装的嬴政。

“秦王这是要出宫?”齐王建看着一身麻衣的嬴政,带着几分惊讶道,自己明明是受邀而来,怎会出现现在这般情况。

“今日不在王宫之中邀齐王饮宴,我们去另外一地。”嬴政道。

“额?难道新郑还有什么地方能够比的上王宫不成?”齐王建好奇地问道。

作为少年即位,青年时期在其母后君太后的庇护下成长起来的人,齐王建最熟悉的还是临淄的旗齐王宫,哪怕是临淄城,他都不怎么转过,自然也以为王宫是世间最好的地方。

“不可相提并论,但胜在各有各的风情味道。”嬴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