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利克正在帮她把保护花朵的棉布罩叠起来,这是循环使用的。闻言,他瞧向窗外。

“就是你刚说的约翰逊先生的孩子。”

“孩子?”莉娜想了想年过七十的约翰逊先生,“不会太年轻了吗?”

“那就是孙子。”费利克说,“前天晚上来的,身体很差,没准要和他爷爷一起住下了。”

莉娜瞪了他一眼。

“至于吗?”费利克道,“我们可是老朋友了。你不能因为一个好看的男孩就对我这样。我小时候也很好看的,记得吗?”

莉娜回忆了下小学时有着酒窝和茂密卷发的男孩,又看了看眼下胡子拉碴五大三粗的老友,露出伤眼的表情。

“要怪就怪你自己为什么现在变得这么粗糙吧。”她重新凝视着窗外的美少年。

“喂,我心碎了哦?”

洁白的圣母百合就在胸前,绽开正好的花瓣像精美的餐盘,被盛放其中的是一幅毋庸置疑的美景。前几天本地刚落过雪,园里大部分植物都裹着银装,呈现出生机暗淡的灰青色,在这种单调枯燥的背景下,廊下椅子上的少年却格外鲜亮。他金发及肩,红唇鲜润,并没选黑色或者灰色的大衣,或是街上常见的滑雪服,而是穿了件有着刺绣的孔雀绿外套,鲜活的面庞下,硬质挺括的衬衫领露出一角,很有艺术气质,偶尔被风扬起他一点衣摆,纤细的腰肢显出,充分证明他是个身量未足的少年人。

不知是偶然还是感受到了她的注视,少年朝这个方向看了过来,迎上了莉娜的视线,他愣了愣,然后就笑了起来。

莉娜见过许多疗养院里的客户,还有前来拜访他们的客人。他们大多数都不会笑得这么……不标准。

少年是露齿笑的,随着荡开的笑容,肩膀和下巴都一并扬起,这是种很孩子气的笑法,不是礼貌的八颗牙齿。

莉娜忽然想起了一本书。

他就像是王尔德笔下的道林格雷。

她想。

不是最后变得庸俗恶劣的那个混蛋,而是亨利勋爵在画家巴兹尔画室内的初次见到的那个人,美貌固然令人惊艳,未被沾染的坦诚与纯净才是夺人眼球的刀锋,连带他的唐突与任性都显得可爱起来。没有人会不谅解他,也没有人会不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