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野明美眼角的余光扫过正在和鉴识科人员探讨的十六,脸色有些怪异。
“诸星小姐!”佐藤权当宫野明美这是物证齐全无能为力反驳的表现,眉毛不由得轻轻挑动,拔高声音喊了一句她的名字,在等宫野明美回过神来之后,一本正经开口,“可以麻烦你跟我们到警局去走一趟么?”
“我拒绝。”宫野明美坚定摇头。
“拒、拒绝?”佐藤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宫野明美在罪证确凿的情况下还可以说出这么坚定的话。
宫野明美并没有理会佐藤的惊讶,而是自顾自继续淡淡开口:“如果想要把我带去警局,请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之后再来找我,否则,我有权利不跟你们离开。”
联系到黑衣组织,她就明白了很多事情。
这次案件的幕后主事,无论是不是十六,但是所能够得到最大利益的,就是十六。
她被逮捕,那么久可以在警局里做什么小动作套出她的话,只要一确定她就是宫野明美,不单单是她,就连黑泽银都会受到牵连,甚至于,跟她在这段时间里关系升温的灰原,都有可能受到牵连。
宫野明美并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
所以,无论是不是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她都不能让自己进入警局,更不可以进入监狱。
当然,事实上,她也根本没有犯下什么罪行。
宫野明美想,或许是十六设下了什么心理陷阱,才让他人没有注意到她的身影。
没有做过的事情就是没有做过,不可能因为周遭的人的舆论而承认自己所作所为,否则便是自找死路。
这便是宫野明美心里所坚守的信念。
“你在说什么啊。”佐藤蹙起眉毛,“逮捕令所下来的时间,也不过是七天之内……”
“你们申请不到的。”宫野明美轻笑,“如今的罪证,并不可以代表我就是凶手,我的口红稀少,但并不代表没有,只要有一定的渠道就能够弄到,说不定是为了嫁祸我,所以故意在上面留下和我同款的口红再沾染血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