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谭音不是傻子,她当然能看出他满面笑容渐渐扩散,她情不自禁也弯起嘴角。
源仲摸着鼻子,回头看看那个“源仲”,再低头看看她,苍白的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色。
“我喜欢。”他声音开始很小,可是一下子又变得很大,在撷香林中阵阵回荡。
“我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世界银成色,十二楼台玉作层。传闻是北宋刘师道的七言残句,被我拿来一用,好在这篇文背景架空,倒也无伤大雅。
☆、25
二十四章
谭音越来越觉得,以前那个轻浮多疑让人生厌的大僧侣不知跑哪里去了,她越来越不讨厌他,不讨厌他老是不客气地叫自己死丫头,也不讨厌他动不动就弹自己脑门儿,更不讨厌他刚才说的“我喜欢”。
她想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什么,她向来不擅长口舌之利,只能望着他傻笑。
“傻笑什么。”
源仲故意板起脸,抬手轻柔地掸掉她头发与肩膀上的积雪,此时撷香林中万籁俱寂,唯有大团大团的雪花落在地上的微妙声韵。他掸了半天,她发上很快又有新的雪片沾上,他解下披风,将她兜头一罩。
“出来穿得太少了,别冻坏你这具娇贵的凡人身体。”
谭音又是一笑,浓厚的雾气从她唇边蔓延开:“我不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