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他攒了有六个本子的作品,被黎姜姜珍藏在自己的柜子里,时不时拿出来翻看一下,还会向别人炫耀。
上了高中以后,张玉凉便画得少了,为数不多的空闲时间几乎全部用来看书,难得动笔,也是在课本或笔记本上画几幅程澹的简笔画,圆滚滚的小黑猫住进书里陪伴他,比任何画对他来说都要重要。
在河畔坐下,张玉凉从口袋里掏出精神抖擞的程澹放到草地上,揉揉他的脑袋,笑道:“不是想出来玩吗?去吧。”
“喵、喵嗷!”
什么叫我想出来玩?明明是想让你出门散心!
程澹理直气壮地辩驳,耳朵却心虚地耷拉下来,耳尖还微微颤抖着。
“好,不是你在家呆的无聊,是我该出门散步了。”张玉凉笑着附和,语气既宠溺又带着调侃。
程澹瞪他一眼,傲娇地甩头,小跑扑进不远处的花丛。
张玉凉坐在原地,支起画架铺上画纸,一边看着程澹一把在纸上勾勒线条。
河边的风很凉,夹杂着冬日特有的干燥和冰冷,但出奇的没有将河岸吹拂成别处的寂寥萧索,依然充满生机。
程澹欢快地跑了一圈发泄过剩的精力,然后一头扎进不远处一簇野花里,抬爪拨弄藏在茎叶中间的白色小花。
许是继承了猫族的“花痴”本性,他看到这花便忍不住想要亲近,鼻尖凑上去碰一碰,歪头蹭一蹭,甚至还想舔一下尝尝味道,满心满眼全是花。
说来也怪,张家院子里专门开辟出一个花圃种了很多花,但程澹除了偶尔过去打个滚之外,一点亲近的兴趣也没有。
而河边这丛不知名的野花对他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比起猫薄荷也不遑多让,令他一靠近就不想离开,只想赖在这花的温柔乡里。
属于人的理智与作为猫的天性在程澹脑海中激烈斗争了三百回合,最终他还是没能忍住,张嘴咬下一朵花。
花的味道是苦的,但花瓣中央几根细细长长的花蕊有淡淡的甜味,像稀释过的蜂蜜,又香又甜。
程澹撕开花瓣,将花蕊含在口中吮吸,直到甜味消失才吐掉,再去咬第二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