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他们家老板的确是优雅淑女!

苏诗怡将信将疑,还是看在从前凯文的良好表现上相信了他。她好奇地问造型师,这根手杖就是为了贵族小姐而设计的吗?

造型师笑:“最开始,是欧洲的绅士们更追捧粉色。他们将这种像是血液稀释后的颜色,看作是肌肉猛男的象征,连拿破仑的骑兵团都穿着粉色军服呢。[4]”

真猛男,当然最爱粉色!

苏诗怡若有所思:“原来如此,难怪我大哥最喜欢粉色了。我还以为爸爸和盼盼都在和我开玩笑的呢,原来是真的啊,男人是不是都喜欢粉色?”

这个问题嘛……

在场唯一的男士凯文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这要怎么说呢?

说不喜欢吧,可是顾少喜欢(?)顾先生和顾小姐也说顾少喜欢……

凯文回答:“喜欢的。”

那还是说喜欢吧,比较保险。

苏诗怡高兴地点头:“是吗,那太好了。之前我网购时买了一顶粉色的帽子,但是尺寸不合适。我看你戴起来应该刚好,露西你记得从我衣帽间里拿出来送给凯文啊。”

她又对凯文说:“我希望能看到你戴上,不要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