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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沙发上,慢吞吞地吃着饭,这几天他已经换了许多家不同的餐馆,点了许多次不同的猪肝,还是没能找到一家能让他成为回头客的,每次艰难下咽时就在想,如果是沈放来做的话,就算是连吃十几天也能吃下去吧。

今天的猪肝也是一如既往的难以下咽,或许对于爱吃猪肝的人来说,这已经相当美味了,但对于他这个本来就对猪肝不感冒的人,就觉得实在卡喉咙。

他吃得有点噎到,赶紧喝了一口银耳红枣羹,相比猪肝,这种东西他还能接受些。

顺掉嗓子眼里的食物,他看着剩下的半份炒猪肝,面露难色,内心在“猪肝补血快点吃完不能浪费食物”和“我真的吃不下了这辈子都不想再碰猪肝了”之间激烈挣扎,秀气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最终,他决定暂时缓一缓,做点别的事,然后再来吃完这份要命的猪肝。

他走到病床边,挨着沈放坐了下来,忍不住向他诉苦:“叔叔,我真的不想再吃猪肝了。”

“你再不醒过来的话,等我彻底吃不下猪肝那天,我就跑路。”

“你要是肯起来给我做一盘能让我吃下去的猪肝的话,我就考虑留下来。”

“叔叔,你给我的遗产是不是太少了,够不够我找一个新的叔叔?至于条件……我想想,要长得比你帅,做饭比你好吃,比你更宠我,还要比你……嗯,比你更男人的。”

说到这里,他的余光忽然发现了什么,紧接着他露出惊愕的神情——他看到沈放的手指居然在动。

虽然非常轻微,但的的确确是动了。

沈清池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惊喜之色,唤道:“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