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娴觉得这很好,丈夫少在家中,她与鸟雀为伴,听上去多么惬意,比当尼姑要好些。
她戴着红盖头,被人抱下了马车。
抱她的人,是个身材修长高大的男人,穿着深黑的靴子,她垂下眼睫,还能瞧见深红绣金的衣角,但似乎那男人手腕的力道有点重,让奚娴觉得难受。
她便觉得,这个夫君,或许有点笨手笨脚的。
她牵着一端红绸,那个男人牵着另一端,因他没有爹娘了,连亲戚也懒得请,只请了两三好友,两人便这么简单清净的拜堂成亲。
这也是奚娴喜欢的。
既然嫁给不喜欢的人,她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承受许多不喜欢的地方,却发现那些流程都叫她觉得很舒适,没有令她产生惶恐和退却的心思。
既然请的人不多,他们很快便进了洞房。
奚娴看见男人的手,似乎有些粗糙,却隐隐能见骨骼的修长清隽。
他一定从前,做过很多的粗活。
她在心里,描绘出一个可怜勤奋,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的寒门子弟。
男人拿喜秤的手有些不稳,挑了两次,才把红盖给挑。
奚娴耳边宾客的宴酒声稍稍清晰了一些,她慢慢抬头,才看见了一张属于年轻男人的面容。
有些平庸,眼睛却亮得像冬日里的雪光,冷冽却很快便要化了。
他笑了起来,有些腼腆而沉默。
奚娴不知道说什么,又低下头,一颗心跳也不跳。
喜娘等她们吃了合卺酒,便带着丫鬟们离开了,屋内只剩下一对新婚的夫妻。
屋里只剩他们,奚娴便有些紧张起来,她咬了唇瓣,心里有点瑟瑟。
却听见男人清润的嗓音,柔和道:“你叫奚娴?”
这句话,也有两个人问过她,都在他们初见的时候。
一个将她推入了情爱纠葛的痛苦,另一个救赎了她,却理智的不再会爱她。
奚娴蓦地抬头,顿了顿才认真道:“是。”
不知道这个,又是怎样的。
他坐在奚娴身边,身上带着一点微醺的酒气,有些腼腆道:“我能叫你娴娴吗?”
比起那两个人渣,他看上去更讲道理,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冷漠悠然,仿佛人人都活该被玩弄。
奚娴心底产生了奇异的感觉,似乎觉得这样也很好。
她原来最喜欢淳朴善良的男人。
于是她温柔道:“嗯。”
两人都沉默下来,似乎任由尴尬的气氛蔓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