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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一批武器兼装备新鲜出炉。

抛除纯收入31个金币,叶陌顺便给自己制作了一双(敏捷⊕3)的皮筒靴,两根初级防御胸针(体质⊕1),一把哥布林尺寸电系中级刀(力量⊕2,敏捷⊕2),一把可隐藏在腰间的水系软剑(敏捷⊕3,力量⊕3)。

剩下9把初中级别的电系苗刀和冰系藏刀,这些武器属性问题不大,和剑神区别明显,哥布林也不太懂战斗,因此没推销出去。

这个世界有剑士,但不存在刀客,这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叶陌扛着一堆刀,在哥布林的祝福中,离开了地下世界,去往约定的野狼佣兵团基地与华生汇合交易,不料却吓了佣兵们一跳。

他们绝对相信她未来会是个一个了不起的工匠,不,现在她就是!

“只是这些剑似乎都有点奇怪?”胡克团长拿起一把镶有黑色牛角的易贡藏刀比划了两下,电系的,属性和他刀有一点差距。

刀以劈砍为主,刺、剁、割等动作为辅,而剑以刺为核心,又有撩、提、抽、劈、砍等繁琐动作。

二者虽有重复性,但刀法和剑法还是不一样的,所以剑士使刀非常不协调。

叶陌解释:“这不是剑,这是刀,保证不是厨房厨师用的那一种刀。”

刀与剑,往往剑的名气更大,但中国有一句古话:“好刀能断名剑。”

相同硬度的普通刀与普通剑相撞击,吃亏的往往是剑而非刀。

剑术不是不强,但学习剑需要花更多的精力,所以古代士兵大多数兵器以配刀为主,在群攻战场上,刀更具备先天优势。

这是华生选择刀的原因,他握剑姿势都纠正了很久,很明显没什么近攻天赋,不如拿刀砍,可能对魔兽伤害更高一些。

“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