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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怀瑾找到了?”秦衍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找到了,找到了,没死!”刘峰打了个哈欠,“我都几天没合眼了,您让我好好睡一觉成不?”

“好,你睡,今天下午之前回厦川。”秦衍顿了顿,又道,“不用来我家,直接去影视基地找我。”

电话那头,刘峰几乎从床上跳起来,声音立时高了几个分贝:“什么?我没听错吧?”他掏了掏耳朵,兴奋道:“你终于舍得回剧组了!好,我马上通知剧组,今天下午就开工!”

“嗯。”挂断电话,秦衍再无睡意。

吃过饭,他进屋换了身运动服,出门时叫住保姆:“王婶,你去把金元宝牵过来。”

金元宝是陆怀瑾养的一条阿拉斯加,娱乐圈名狗,因为参演过一部电影从此走上狗生巅峰。自打陆怀瑾失踪后,这条狗茶不思饭不想,眼看金元宝就要饿死,陆家人赶紧把狗送到了秦衍这里。

这傲娇狗吃饭非得秦衍亲自喂食,否则坚决不吃。

傲娇狗被陆怀瑾养出一个毛病,每天早晨五点钟必须出门散步。

伯爵公馆位于郊区,附近人少车少。

金元宝喜欢在马路上撒丫子狂奔,别墅区内的塑胶跑道已经满足不了这只傲娇狗。秦衍牵着它走出别墅区,金元宝抖了抖浑身的毛,冲上马路狂奔。

由于秦衍昨夜嗜酒过量,又被一个脑残粉拉着跑了一万米,这会他两腿发酸,根本没力气去追金元宝,只能一路慢跑,用目光紧跟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