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有珩:“等待或许很漫长,或者公司会直接舍弃你,毕竟你名不见经传。”
她没有漏出一丝迟疑:“没关系。”
林有珩弯弯眼角,给这次见面画上句点:“好吧。于小姐,你很迷人,尤其是唱歌的时候,如果你能够走上舞台,我想会有不少人喜欢你。”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告诉于知乐,那就是她身上,有一种很突出的精炼的神气,不显山露水,也并非沧桑老朽。
这种气质很特殊,也许来自她的仪态,也许源于她的阅历。
她也无从得知。
——
接下来好几天,心里盛了希望,于知乐整个人都积极敞亮了些。
她没有和景胜同居,但熬不住这家伙的死缠烂打,所以也隔三差五的,会留在他那过夜。
做了几年代驾留下的恶习,于知乐通常到十二点之后才能入睡。
景胜恰好相反,他生物钟很健康,恋爱后连应酬都变得敷衍,早早就回了家,九点半喝牛奶,然后洗漱,十点半准时上c黄。
有时他想抱紧他的小鱼干(四声)啊,于知乐还在那好整以暇地玩手机、看书。
景胜就可着急啦,催促道:“于知乐,睡觉了睡觉了!”
于知乐:“等会。”
景胜继续嚷嚷:“你还不睡干嘛?修仙啊?”
于知乐淡着声:“嗯。”
景胜嘿然:“是是是,你是仙女。一个人修有什么好修的,”然后就恬不知耻扑过去,把女人压到身下:“双修才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