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峥庭压低声音,喊了她一声,“媳妇儿……”
在确定宋诗尔心情还不错的时候,他会在口头上占占便宜喊她媳妇儿。
当然,次数并不是很多。
宋诗尔这才回过神来,将手放在他的手掌上。
这算是答应做他的舞伴了,现场气氛又一次被炒热了。
叶峥庭跟宋诗尔曾经都是彼此最为默契的舞伴,哪怕他没有事先跟她说,也不过几秒钟,就很快地进入状态。
小时候,宋诗尔去学跳舞,非拉着叶峥庭一起学。
叶峥庭觉得自己是男子汉,很排斥跟女孩子一起跳舞,但被逼着没办法,也会陪着宋诗尔过去几次,时间长了,默契就有了。
宋诗尔以前是想读音乐学院,往舞蹈这方面发展的,但还没到高中,她就没什么兴趣了。
上一次一起跳舞,那还是几年前呢。
下面还有员工在小声地讨论:“这应该是排练了很久吧?太和谐了,这两人在一起跳舞也太养眼了。”
“哪有。”跟宋诗尔关系很好的abby立马反驳,“诗尔都不知道这事,不过你不知道吧,他们两个从小一块儿长大,青梅竹马呢,这点默契自然是有的。”
“难怪呢,不过我听说,诗尔的姐姐好像是二少之前的嫂子吧?这关系有点乱啊。”
“很乱吗?”一道陌生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女员工回过头来,只见站在面前的女人美丽得不可方物,如果说宋诗尔是清丽的白玫瑰的话,那么眼前这人则是娇艳的红玫瑰。
她穿着宝蓝色的旗袍,盘着头发,烈焰红唇,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眉梢都是笑意,“只要不是乱/伦,那就不算乱。“女员工的脸刷的就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