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5月28日,该视频在微博、微信群、QQ群传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目前,赵某某等六人的行为皆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的结果,依法对赵某某、张某、钱某某、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五百元的处罚;曹某某和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五百元的处罚。

因赵某某、曹某某、徐某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将情况通报涉事学校及相关监护人。

陆某某和吴某某表示不接受三名涉案学生的道歉,将起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寻衅滋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会转为刑事案件。治安拘留的处罚,并不影响追究其已满十六岁的刑事责任。

共建良好的校园秩序,是学校和社会的共同目标。公安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不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上水公安的最新微博再度狠狠打脸了不负责任和稀泥的上水中学,而这条微博虽是将近晚上十一点才发,转发和评论却在瞬间到了五千多条。

甜饼:调查情况通报好长啊!给大家做课代表:受害者两名,欺凌者三名,小混混三名,长期遭遇校园欺凌,班主任知道但压根不管!学校进行过和解但是没有达成和解意见。

月不晴:找无业游民围堵骚扰同班同学……?!多大仇?!这也太恶毒了!!!

来自萌王星的炸酱面:学校明明都知道,为什么装作没有校园欺凌?发微博说什么依法依规对有关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并加强对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你作为学校你都干了啥了???怕不是一直在和稀泥!

狗子:竟然不执行!未成年人的犯罪成本真的太低了!!!

ねぇ:我刚刚看见只拘留十五日和五日而且不执行的时候也差点炸了……但大家冷静!转为刑事案件后是有刑事责任的!!!她们已经满十六岁了!(划重点!)

【上水公安赞了这条评论】

Memory:我对比了一下两条微博,吴某某报警时间是19点07分,曹某某自首时间是19点21分……这……这还算自首吗?肯定是在学校里和解失败,知道受害者要报警才自首的!这种绝对不能当作自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到深处:赵某某、曹某某、徐某某……还有通告里说的论坛发帖!全部和上水中学论坛里的人名符合!赵某某=赵慧雅,曹某某=曹婷秀,徐某某=徐莹然!上水中学高二E班!【图.jpg】

萝卜白菜:刚刚把论坛里的所有相关贴都看了一遍……造谣诽谤的内容真真真恶毒!【图.jpg】

陆思暖洗完澡吹头发的时候,就见微信上收到了沈言璟刚刚发来的“到家了”的短信。

见沈言璟平安到家,她立刻回了一个“嗯嗯!明天见!么么哒”。

等发完微信躺在床上刷微博的时候,就发现“上水中学校园欺凌”、“赵慧雅曹婷秀 徐莹然”等关键词都上了热搜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