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后面的背景墙上,原来是一副巨大的油画,现在那油画已经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两把古色古香的佩剑,和整间房子的装修格格不入,其中一把刀刃从刀鞘中半露,斜挂在墙上。
她站起来,仔细端详着上面的花纹,花纹繁杂古朴,色泽老旧,显然不是凡品;她随手把那把半露的抽了出来,只听得“蹭”的一声,那剑刃锃亮,寒气逼人,显然是时常擦拭的结果。
门口的指纹锁响起了“嘀”的一声,有人推门走了进来,一见她在把玩那剑,高兴地说:“阿程,你的头好些了吗?我帮你带来了你喜欢吃的鲜柚茶。”
钱程一看,来的人正是李明启,那张通杀十到八十岁的女人的俊脸上满是讨好的笑容。
“化妆了没?自己去买的茶?狗仔队甩脱了没?小心明天见报炒你和经纪人的绯闻,你那个林妹妹一样的心肝儿又该自杀了。”钱程想起自己穿越前和他吵的架,没好气地说。
李明启一愣,黯然说:“阿程你不信我吗?我现在心里只有你一个,不管你变成什么样的,我都喜欢。”
钱程心里气恨,脸上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冲着他招了招手:“明启,我也喜欢你,喜欢的不得了!”
李明启呆住了,半晌才哆嗦着说:“阿程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明天就去登记结婚!”
顾祺文端着一碗天麻炖猪脑走了出来,鄙夷地瞧了李明启一眼:“结婚?结婚了只怕你要喝西北风去!还有,你会煮饭烧菜吗?现在新好男人不是长得帅就可以了,要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就好比我。”
说着,他冲着钱程招呼说:“来,阿程,趁热吃了,晚上我给你煲个鸡汤补补身子,哪像某些人,只会买一些现成的垃圾食品来。”
李明启的脸青红一片,顾祺文的话戳到了他的痛处:他就是个厨房白痴,任凭他花了多少功夫,煮出来的饭就象一块石头,烧出来的菜好像一摊泥巴。
“阿程下午要和我一起赶个通告。”李明启使出了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