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
这文章摆明在讽刺他,那晚他因为这篇文气得嗑完了一整个八寸大的草莓蛋糕,害他连续一星期都在健身房慢跑以消耗多摄取的卡路里,这不共戴天之仇啊……他记得可深了!
单行尔咬了口pocky,那喀滋喀滋的声响与他热爱的摇滚乐合为一体,前方一台摩托车骑在道路中央,教他觉得碍眼。「挡什么路啊!」
他按下喇叭,叭的一声很响,没想到前方骑士不为所动,他更觉烦躁,正打算按第二下之际——
那人往前指了指。
什么?单行尔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前方红绿灯刚好由绿转黄,接着不一会儿变成红灯,这下就算她真闪开也没什么意义。
单行尔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机车骑士很有个性喔。
他踩煞车,停在她身旁。这女人身形纤细,穿着一件皮制夹克,骑的是一般女生极少骑的野狼。她彷佛与那火红色的车身合为一体,线条优美,可真正吸引单行尔目光的,是她身上的裤子。
手工刷色牛仔裤。
他摘下墨镜,再仔仔细细瞧了眼那恰好兜围她腿部线条的裤子,颜色属中间色,刷色简单,但那一抹蓝却有如顶上的天空一般耀眼,非常漂亮。
他长年收集各式各样的手工牛仔裤,极少看见这么美丽的刷色,只记得先前曾在一场拍卖会上看到,设计师的名字是alexander gwan,那条牛仔裤以高达五千美金的价格成交,当初他很扼腕自己无缘标得,居然让他在台湾看到有人穿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