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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猫儿在他脚踝处蹭啊蹭,接著第二只跑来、第三只……一共六只,他一只一只抚过它们柔软的毛发,温热了心。

这六只猫,最早的一只叫大虎,模样与加菲猫相近。它不请自来,跳落在他的阳台,从此变成他的房客,接下来的二三四五六只,品种不同、毛色各异,全是他在外捡回的。

这六只猫各有各的脾气,可对他,倒是极有默契地亲昵得紧。勾允格心情好了些,他洗浴出来,睡不著,便在沙发上暍趄酒,六只猫儿安安静静陪伴一侧,各做各的,却也有种相互倚赖的味道。

对自己大学时候的决定,他并不後悔。

他太了解自己的性格,一旦栽入了,便是全心全意,顾不得其他,而她对他来说,太过危险。

从她身上,他再次领略到没有自我、失去控制的可怕。大概喜欢上了就是这样,心头总是理所当然地盘据著对方的影子,他说不出自己怎会如此地受她吸引,也许是她身上充满太多与他不同的特质,也许是那天她拿车砸人的举动太出乎意料,也许也许也许……他就是注定了要喜欢上她。

勾允格一直相信自己可以淡化这份戚情,尤其得知她接受旁人的追求以後。

事实上,他也确实忘了,除了偶尔被熟悉的事物勾起回忆之外,他并未特别想起过她。有时记起来,也是怀念年少时那种不顾一切受某人吸引的感触,然而过了十一年,再次遇见她,他才发现,自己对她始终是别无选择。

原来,他并非忘记。

只是那戚觉太理所当然,像本能,他压抑太久,以致忘了将自己的情戚收回,任其生根茁壮。如今他终於察觉,呆望著曾几何时变得如此茂盛庞大的情戚,痛苦得下能自已……

一思及此,勾允格逸出叹息,一旁的大虎像是觉察到他心情似地「喵」了声,他抚抚它柔软的下巴,说:「我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