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三小姐趾高气扬地走远,晴初这才抬起头来。
她细细观察喜宝,老夫人最忌别人无事便在她面前哭哭啼啼,哭丧似的,她发现主子真的没有哭过的痕迹,这才放下心来。
晴初顺着四小姐的性子捋道:“小姐你别在意三小姐说的话,她的炮筒子性格全家都知道,真以为抱到大夫人的院子就是大夫人的女儿了,等出嫁时,大夫人才不会用娘家的关系帮她打点呢!”
“嗯。”
喜宝颔首站起来:“拿盒胭脂来。”
晴初不解,不过还是乖乖地从妆奁里摸出一盒胭脂交给小姐:“小姐不是向来喜欢以白为美吗?”
“我喜欢,老人家未必。”
上辈子得天独厚,朱唇不点而赤,除了保养品外都不爱化妆,这辈子倒好,秀美却寡淡,喜宝只得往腮帮子糊胭脂,没有腮红刷,难以扫得均匀,她只能用上裸妆的技法用指腹轻轻揉开,给这白净净的脸蛋儿舔上一丝红润血色来。
待镜中人的眉目柔和起来,脸颊红嫣嫣的又有几分喜庆,她才放下胭脂:“走吧。”
晴初瞪大了眼睛。
小姐往常喜欢以白为美,说是扶风弱柳之姿才是真的美,所以萧尚书当初才会不顾全王氏的面子,去睡了她的洗脚丫鬟,也即是现在的三姨娘。
於是一个十岁小姑娘,便整日把自己打扮得白里透青,没点年轻的活力。
待小姐都走到长廊上,晴初才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虽说刚病愈,但喜宝仍感觉到这身体健步如飞,稳健有力,原主不珍惜,她要好好养着才是,一路走进正院,阳光顺着屋顶尽情倾洒下来——和南偏院那点阳光一比,顿时觉得不止破落,而且风水还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