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穿了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绝技。
只能说明他的心理状态过于古怪罢了。
他呀,总是以热恋中的情爱之眼看待自己的猎物。
当他有权挑选自己的对手时,他的追踪已经变成了经典传说。
齐宁的职位越窜越高之后,他秘密地聘请黎卓亮为特约密探,专门追踪符合他口味的黑暗高手,也就是所谓的赏金猎人。
黎卓亮挑选对手是需要累积情绪的,当情绪达到沸点他才开始追踪自己的猎物,一旦被他盯上……没有猎物从他眼皮底里能成功逃脱的。
一旦他开始追捕对手,他眼里燃烧的热情总是让猎物们战栗得如芒刺在背啊。
黎卓亮认为追捕猎物要先爱上猎物,只有以看待情人的目光以恋爱的热情才能勇往直前的追逐下去。这个见解倒不是他黎卓亮发明的,是教他身手教他狩猎的爷爷说的。原话是:捕捉狐狸的时候要珍惜它,不要当它是畜生,要当它是最好的朋友喜欢上它。你就会慢慢地发现它的觅食习惯,行动样式,出没的地点,落脚的地点。等了解这一些的时候捉住它就很容易了。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猎动物与猎人也是有共通之点的。
人对自己爱恋的人是怀着怎样的目光?当然是如影随形的恋恋慕慕。
第249章 番外 班长VS楼老大
黎卓亮不喜欢在都市里追踪对手,他更善长丛林追踪之术。
可是,今晚的他很兴奋。
沉潜了七个月零五天的他,全身血液在月夜街头燃烧起来。
那是一场真正的格斗,历时七十八分钟,有着让人意外的想象力与暴发力的两名男子带着各自的信念动用了他们的拳头。
每一拳尽情地舒展着他们的力量……比起柳下溪,黎卓亮更欣赏每一招毫不留情的楼歌。
那个人,那个叫楼歌的男人,每一拳每一腿打出去带有极致的力量之美。那拳脚之间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的,很有激情啊。
是誓死要把对方致于死地的打法。
战斗场上需要的就是忘我的精神,一心一意只求打败对手只争胜负。
很显然,在这方面心里有着无数条条框框,挂念东西太多的柳下溪不如楼歌。
以黎卓亮这种行家的目光来看,柳下溪的身手不见得会输给楼歌,但他的战斗力与气势弱了许多。精神层面达不到格斗之最高境界:无心、无畏、无死。
柳下溪的格斗精神是不可取的。
黎卓亮认为柳下溪也好齐宁也罢,他们这两个人无法当成对手,成为同事嘛还过得去。虽然他们可以称得上强者。却不是他欣赏的极纯粹的强者。
楼歌在逃,飞奔在空旷的街道上以S型前进着,他的大衣在劲风中飞舞。
不少人对他的大衣带着嘲笑的目光。只有他知道,这大衣是特制的除了里面有铝合金纤维的成份之外还包有磁石,可以干扰各种追踪器之外还可以吸住力道不够的金属武器,击向他的子弹很容易被大衣里的磁石吸引偏离枪轨。
身为枪贩子,他对枪支弹药的了解不亚于专家,也精心计算过各类枪型的子弹速度:枪发射的威力(也就是初活力)W是重量,V是初速,G是重力加速度,用2G除以WV的公式就可以求出其速度。
对付一两名枪手,他还是有把握的。
他讨厌的是乱枪齐放的围剿。他认为只有逃离了高空凌下的伏击圈他就安全了。
楼歌以前也逃亡过,在枪林弹雨中逃亡。
他到现在还活着。
楼歌也许不是天才,但绝对不是笨蛋。
他跑得非常快。
他块头虽然大却行动敏捷。他受的伤与他强健的体魄不成比例。
连续奔逃了几个小时,他尽量避免逃入死巷,他屏除对他不利的环境,特别是那种可以高处放冷枪的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