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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永郡,东阳城外数里。
远远看着东阳城的轮廓,沈逸心中长叹,终于回来了。
自当初离开东阳,已过去了不短的时日,京城仿佛成了他第二个家。
在京城安身立命,又在北境兜了一大圈,甚至还去草原上走了一趟,再回东阳,竟感到些许陌生。
人说富贵不归乡,如同锦衣夜行,此刻沈逸腰缠万贯,堆金积玉,获封东阳县子,崇平郡守,更是地位尊贵。
可此刻,他竟有一种近乡情怯之感。
路过云华山时,沈逸特意停下上山一趟,在这里他第一次听到“红云会”三个字,也是第一次见到赵明月。
不,那时的赵明月,还扮成个假小子,自称赵明,说是京城来的官员,可笑当时还信以为真。
看着那座破庙,沈逸摇头失笑。
不知如今赵明月,知不知道他的下落?得知他砍了她的皇兄,又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归京而不能进京,想来到最后也没与赵明月告别一声,想来,也有遗憾。
再见,已不知会是何年,何地,何景。
城外的荒山,那是李老头曾经落脚的地方,那座茅草屋无人打理,早已破败的不成样子,倒是那些花植,还在大自然的滋养之下生的茂密茁壮。
再过良久,已近东阳城门。
望着城门牌,沈逸骑在踏霄上笑道:“这就是我的故乡了。”
第三营的什长,一并上路的朱轩骑马跟在沈逸身旁,笑道:“沈兄如此大才,原来也跟我爷爷一样,出身自小地方。”
“是啊,不大的县城而已。”沈逸微微一笑,当初在东阳,有个十几万两银子便可称首富,不过那时的日子,也真是惬意。
东阳城的城门守卫并没有认出这位归乡的游子,只看到了一队挎着弯刀的人马临近东阳城,那领头者骑的马更不像中原的种,顿时吓的不轻,城门令叫齐了人手,严阵以待。
在与北辽开战的当下,虽然南永离北境甚远,但在信息传达不及的时候,多少有些惊弓石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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