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腰带是她师父丁志亲手拿给她的。她升了监丞,丁志去帮她领了新衣物。
丁志是德妃的人。
德妃不得宠,宋昭仪得宠。德妃没有孩子,宋昭仪怀了孩子。
田七不敢再想下去。丁志虽然名声不太好,但与她有着七年的师徒之情,总不至于亲手把她推进火坑吧。
可是这皇宫之中,除了钱和权,又有什么是靠得住的?连父子和兄弟都能相残,更何况师徒?
不过单凭这条腰带就断定丁志利用她,也站不住脚。田七又不能拿着腰带去质问,去了,就是把把柄亲手递到人手上。
算了,师父的事儿先不说,眼前最重要的是怎么解决这条腰带。抖是抖不完,洗也洗不掉——甭管洗得多干净,行家还是能认出来。
最好的办法是毁尸灭迹。可是内官们发的衣物都是有定制的,监丞的腰带和长随的腰带不一样,她把这一条毁了,再去哪里找一模一样的?去针工局要?不相当于不打自招吗。
田七突然想到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她现在是被人利用了,如果利用她的人再告她一状,她怎么办?当完了刀又当替罪羊?
不管她是不是无辜,只要这事儿捅出来,她的命就到头了。皇上就算再大度,也不会放过她。
考虑到现在皇上的态度,那背后的主使确实也很需要这个替罪羊。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