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出生音乐世家,从小就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丰富的资源人脉,在一线圈子内好几年屹立不倒,她当年以乡村摇滚为名,玩爵士只是业余之作,没想到她能以独特的声线和优秀的乐感在爵士乐圈里一炮打响,虽然她现在只有二十来岁,但已经是一名老牌的爵士乐歌手了。
其实爵士乐与其它风格不同之处就在这里,它与古典乐的风格十分相近,都是以演奏为主、演唱为辅的音乐,大部分爵士歌手都能演奏他们演唱的乐器,人声反倒退了一步,成为其中一种“乐器”,因此,从小学钢琴和小提琴的爱丽丝能获得今天的成就,也不奇怪。
而安才是真正的异军突起,她本是咖啡馆的一名女招待,咖啡馆有一架钢琴,有雅兴的客人们常会上去弹奏,她耳濡目染,对音乐燃起了兴趣,在一名常客的指导下,她自己谱曲作词弹唱,将视频放到天网上,慵懒浪漫的曲调迎来上百万的观看数目,她也因此被经纪公司发掘,连接发了几首单曲,成为冉冉升起的一朵新星,尽管才跻身一线歌手不到两年时间,但独树一帜的曲风让她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只要没有与她相似风格的歌手,她的一线地位十分稳固。
在爵士女歌手圈内,二十多岁的一线女歌手十分少见,而在一线屹立不倒的,只有她们两人,因此,她们一遇上便火花四射互不相让,一定要分出个高下来,也是歌坛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哇哦,原来如此,”芭芭拉听得聚精会神,一撩金色长发,好奇地问,“那么她们两人谁更厉害一点呢?”
要是她今天给她们分出个高下来,那歌坛就不用混了,娜拉浅笑道,“这个嘛,怎么说呢,爱丽丝擅长传统的爵士乐,她嗓音独特,非常有辨识度,这是她独一无二的地方,安呢,是一种新派音乐,有些拉丁的味道,偏巴萨诺瓦,她本人也很有才华,两个人的风格不一样,很难说谁更厉害,抛开音乐本身看人气和奖项也不相上下,所以无论谁都得不出一个能够说服众人的答案。”
加比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地问,“那么慕君呢?你觉得她比两人如何呢?”
娜拉:[再见]
这两个主持人问的问题真特么一个比一个刁钻,人家慕君从来没唱过爵士,她怎么比?她怎么敢比!但她毕竟做过一线歌手,知道在节目上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你真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她掩口笑道,“爵士乐这种类型很难分出个高低来,每个歌手都有各自的特色,再加上这种音乐风格大部分都是录音室歌曲,很少有歌手能还原录音室的质量,不是说唱功不好,但他们对唱歌 也就是发声本身 确实比其它风格要求低一些,一个唱现场能还原录音室歌曲的歌手,在我看来,便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爵士歌手,在录音室歌曲质量之上还能即兴演唱的歌手,就是超一线歌手了。”
主持人们一副受教的神情,“这么说来,慕君刚才的灵魂乐演唱,足够证明她是超一线歌手了吗?”
“没错,”娜拉轻轻点头道,“那首歌的现场,我觉得,几乎可以载入欧区乐坛现场表演史册。”
“那么厉害?”
“好棒!”
“那我们要认真地听一听,这位超一线的灵魂歌手,会在爵士乐上有什么出众的表现了,”芭芭拉见投影上的灯光亮起,爱丽丝出现在舞台中间,忙将话题拉回,“现在,让我们转移视线,看看在一线歌手中屹立不倒的爱丽丝,将带给我们什么样的歌曲。”
娜拉说得没错,爱丽丝的嗓子简直是天生的爵士烟嗓,也难怪她一进爵士乐领域便被众人追捧,她唱出第一句,连后台通道里的慕君都有些小震惊。
和娇小外表完全不同,她好像天生就知道如何唱爵士,唱着矫情做作的歌词“我知道我是一个麻烦”都恰到好处,爵士对节奏和乐感的高要求完全能达到,甚至一时兴起来个即兴小转音,虽然随后节奏好像被这个小即兴带得稍稍地慢了一点,但抛开这点不谈,整首歌的完成度相当高,不愧是一线歌手,而且她还那么年轻。
“爱丽丝在新生代的爵士女声中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了吧?”
“她的嗓音简直是造物主的恩赐!”
“爵士乐后继有人。”
“老牌歌手也压不住她的灵气。”
台下,尽管何灵知道慕君不会唱没有把握的歌,但她还是在手心里捏了把汗,爱丽丝的乐感和嗓子连她这个唱了十几年爵士的歌手都自愧不如,她的小脑瓜子实在想不出有还有什么歌能压她们一头。
换做是慕君,应该能有办法吧?
“hey,”安见慕君站在舞台通往后台的通道里,友好地打了一声招呼,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舞台上的爱丽丝,勾起一边唇角,“你觉得她唱的怎么样?”
慕君一怔,不明白她为何会找自己搭话,“很好,”双臂环胸,在爱丽丝慵懒迷人的歌声中,慕君一项一项点评般说,“她的乐感很棒,听得出有良好的音乐素养,节奏掌控得不错,唔,应该是花了大力气训练,重要的是她的嗓音气质,简直是为爵士而生的,再过个五年十年,她可以走上欧区歌坛的巅峰。”
“你对她的评价倒是很高啊,”安嗤笑一声,仿佛自言自语般说,“歌坛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