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巧合的是,何大壮死的那天,何魁因为之前的行动逾越正停职接受调查。他会不会以为这样而想起来这桩旧案,所以起了杀机?
最重要的是,被传到网络上的视频,赫然就是属于警务人员规定外出办案时,必须佩带在左边肩胛处的特质警服摄像监视器!
动机、作案时间、包括现在找到的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而已解释成为巧合,但当巧合接二连三的出现的时候呢?
还会是巧合吗?
不可能。
何魁,是凶手无疑!
轩然大波。负责调查凶杀案的重案组组长居然极有可能就是凶手?!警队陷入了负面舆论的包裹中,但在众多人对警队出了败类这样的事情进行谴责的时候,却有更多的人站在了何魁这边。
他们认为,当法律无法给予公正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自己拿起惩治坏人的武器?为什么会发现现在的一切?还不是因为十年年前的判决有失公正。
何大壮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身上都会是近二十年的有期徒刑,但那个为他辩护的律师却以‘年纪小懵懂’以及‘特长生,会成为优秀的体育健儿为祖国赢取金牌’等理由,最后只让何大壮被判了三年。
可是事实证明了什么?
证明了当初在辩护律师口里,也许会用他自己的特长为祖国争光,赢取金牌,带来荣耀的何大壮,却成为一个帮派混混,社会的杂碎。
何魁用这种方式终于为少女昭雪,难道不应该是英雄?!他和那个时候‘可能’会成为社会栋梁的何大壮不同,他当年就以最佳警察从警官学校毕业,是当时的明星警察,多年来,破获多起恐怖组织,打击犯罪,甚至是破获中东最大华人黑帮组织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