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艳有些无奈,她不是心软的人,也没有什么资本去心软。
刚刚这个孩子可是拿刀捅她,还偷钱。
林艳想了想,从包里掏出一块钱:“今天不和你计较,拿去把身上的伤治治。”
可能一开始是烫伤,没有管,渐渐就发炎腐烂了。
到底是个小孩子,林艳没办法和他计较太多。
林艳把钱给他,转身就走了。
其实有点心疼那个钱,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的,那孩子的手像是油锅里遭了一圈。林艳也是孤儿,自然知道这个社会生存残酷。小偷并不是那么好干,要经过专业教导。为了练习手速,油锅里取硬币是最简单的入门技能。那孩子也是蠢,除了能跑别的什么能力都没有。
林艳坐船回去,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在路上遇到大伯赶牛回来,朝林艳手里看了下,表情就沉下去:“这是去县城了?”左右看看:“一个人去的?”
林艳点头:“去办个事。”
和他一块的还有扛着柴的小叔,他最近郁闷着呢。凭空弄到四百块,结果被老娘捏的死死,想去县城逍遥一次都不肯给五块钱。闻言也看过来,视线在林艳身上一掠,哎呦了一声:“挺有钱啊?这都买上糖糕了,艳子啊,你家的面还够吃吗?”林艳家穷到吃麸子这事全村人都知道,反正林建成穷,也没出息。一群人吃完饭闲着无聊,坐在村口大石头上闲话家常,嘲笑奚落的对象就是林建成一家。
林建超眸子不住的往林艳手里的布袋上打量,话也酸溜溜的:“二哥不在家,你可是过上了好日子。”凑近一看,更是瞪大了眼:“这还买新布了,你是从家偷的钱?不对啊,偷也不可能偷这么多!”他一双眼在林艳身上扫。“你是去县城干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