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活像好不容易脱了绳儿的奶狗,撒欢儿冲了出去。
那侍卫道:“主上,多财易招贼,公子他……”
方天灼抬手制止了他接下来的话,侍卫心里咯噔了一下,立刻垂首。
一分钟后,何筝察觉到了周围纷纷盯着他的视线,他先把钱袋子藏好,发觉大家还盯着他,后知后觉发现是因为这张脸,四周瞅了瞅,发觉有卖帽子的,于是跑过去买了一顶。
漆黑的纱布遮住了脸庞,就差把剑就能完美s行走江湖的大侠,何筝有些感叹的背着手,胸前的银锭子沉甸甸的,他前段时间已经搞懂了银子的大概汇率,清楚手里那么大一包盘缠,莫说要出赢城,哪怕是走再远一些,也完全绰绰有余。
四周瞅了瞅,没见到方天灼的人,他脑子里趁机逃跑的念头一闪而过,又立刻被打消。
他在这么一个大朝代,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带着包银子能用多久?人生地不熟,保不准还会被人觊觎美色抓去做小倌儿,还是等安排为好。
戴了帽子之后倒是没人盯着他瞅了,何筝左跑跑右跑跑,完全没注意到后方两个带刀的人已经盯住了他。
他们低声交谈:
“那就是何冶送给方天灼的大宝贝?”
“极品尤物,抓回去咱们乐乐,日后推了暴君,也是一桩功绩。”
第11章
这古代集市当真有趣,何筝怀着旅游的心态懒洋洋的游走在商贩之间,感受着“众生平等”的自由自在。
在方天灼身边的时候,他感觉一呼一吸的空气好像都是方天灼用剩下来的,他身边尊卑太过明显,以至于何筝时刻都要绷着皮,敢怒不敢言,有委屈只能肚子里咽。